嵩县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21年财政预算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培育壮大新动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1年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加强管理,硬化约束;强化绩效、提高效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收入预算安排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减税降费政策影响,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科学核定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支出预算安排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着力避免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2021年全县收支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0803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3460万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8%,非税收入3457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803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160404万元(补助收入减上解支出),上年结转资金495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共计安排支出293390万元。主要支出科目及重点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7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9773万元;
(3)教育支出76598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2406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16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86万元,其中:就业补助2224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12109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5192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7244万元;
(10)农林水支出60400万元,其中:扶贫支出27073万元;
(11) 交通运输支出3283万元;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49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3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193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7898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60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72万元;
(18)预备费3500万元;
(19)债务还本付息支出5665万元;
(20)其他支出1254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1320万元,加上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8738万元,上年结转7008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4706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5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30965万元;
(3)农林水支出229万元;
(4)其他支出107万元;
(5)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650万元;
(6)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13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1626万元。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548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013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6065万元。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3748万元。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894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013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284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上级财政提前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18162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72883万元,基金预算8738万元。
一般预算转移支付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4321万元;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2617万元;
(3)结算补助收入10511万元;
(4)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542万元;
(5)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7365万元;
(6)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375万元;
(7)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入1040万元;
(8)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3549万元;
(9)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48万元;
(10)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695万元;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160万元;
(13)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3万元;
(14)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769万元;
(15)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0万元;
(16)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55万元;
(17)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23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
(1)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7985万元;
(2)城乡社区转移支付收入482万元;
(3)农林水转移支付收入229万元;
(4)其他转移支付收入42万元。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
严控政府债务规模,科学编制年度债务收支计划,按照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将政府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 2020年债务限额2541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782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6321万元(2021年债务限额暂未下达)。2020年底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09778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020万元(一般债务137626万元,专项债务68394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459万元、政府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299万元。全县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控制在标准之内。
2020年度,省政府转贷嵩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7873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24159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23714万元。2020年债券还本付息额为33389万元,其中:本金26414万元,利息6975万元。2020年度,嵩县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为1304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预算175万元,一般债券付息预算5085万元,专项债券还本预算513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预算265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原则上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不能高于2013年控制数4286万元。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2275.52万元,比上年预算2232.17万元增加43.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64.14万元比上年下降0.24%,公务用车1591.37万元比上年增长2.90%,主要原因:新成立的单位购买执法车辆。
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通过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节约办公用车等措施,切实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五、2021年度年初绩效预算情况
2021年,各部门已经编制2021年度项目绩效预算,设置项目绩效目标,规范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年度结束后对上年每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我评价,并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同时完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提升财政重点评价质量。每年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自我评价的同时,选择一定数量的重点项目进行重点评价。
六、2021年度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不断完善操作规程,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竟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服务质量,公信力得到有效提高。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的监管和评审专家库管理。关口前移,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事项,有效降低执法风险。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推动全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财政扶贫资金
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里公示。
??????????????????????????????????????????? 2021年2月15日
附件:嵩县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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