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
二○二一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嵩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嵩县城市管理局实有146人。在职135人,离退休11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单位127人。
内设股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督查考核股、环境卫生管理股(嵩县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股、市容秩序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二)部门职责
整体职责:河南省嵩县城市管理局是主管全县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市政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起草市政基础设施、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地方性法规议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行业标准;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2.研究制定市政基础设施、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发展战略以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全市资金计划划拨资金,编制下达全市市政维护、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依法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并负责办理报批手续;管理相关的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依法征收的费用。
4.参与本县市政、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方面政府投资和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5.负责本县城市道路、桥梁、非工业性排水和污水处理、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维护单位资质审核和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工作。
6.主管本县城市广场工作。
7.负责本县环境卫生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
8.负责拟订本县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协调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占道经营、标语牌、招贴栏、指示路牌、临时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灯光管理工作。
9.负责本县经营性停车、洗车行业的管理,组织拟订有关停车、洗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0.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部门预算为嵩县城市管理局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收入总计3353.69万元,支出总计3353.6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18.43万元,增长50.03 %。主要原因:增加职工工资、取暖费、住房补贴及新增49名城管协管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收入合计335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3.6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城市管理局2021年支出合计335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7.69万元,占91.77%;项目支出276万元,占8.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353.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118.43万元,增长50.03%,主要原因:增加职工工资、取暖费、住房补贴及新增49名城管协管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上年相比无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53.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就业支出9.22万元占0.27%,卫生健康支出4.32万元,占0.1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334.36万元,占99.42%,住房保障支出5.79万元,占0.1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7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3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26.58万元、津贴补贴205.06万元、奖金142.01万元、绩效工资56.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7.01万元、医疗保险缴费68.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2.94万元、住房公积金91.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6.66;公用经费438.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8万元、印刷费20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0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专用材料费30万元、福利费14.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工会经费18.4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6.2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差异。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无差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无差异。
(三)公务接待费7.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无差异。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今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相关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35.26万元。
2021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3353.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38.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38.94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276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支出总额27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2341.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1495.06万元。共有车辆67辆,其中:工程作业车辆3辆,其他车辆2辆,其他专用车辆9辆,清洁卫生车辆5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1年我单位按照县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本单位2021年所有部门预算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十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我部门完成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体支出总额为3353.69万元。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我部门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总额为27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附件:嵩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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