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嵩县统战、民宗部门工作,让清真食品得到健康发展,使群众吃上放心清真食品。2025年春节前期,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清真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食品流通环节,以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店为重点,检查清真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情况;对清真牛羊肉制品的来源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查看;检查“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是否齐全、肉品是否腐败变质。检查未发现销售伪劣清真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我局要求企业:一是购进“清真”食品必须索要清真食品经营主体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二是“清真”食品需设专柜或专区销售,并悬挂标牌标示;三是“清真”食品必须严格与猪肉及其他肉制品区分,不能混放;四是规范清真食品的相关标识。
二是重点检查了清真类预包装食品是否在独立柜台或独立冷冻柜内摆放,猪肉、牛肉、羊肉等是否分离摆放,对于检查中发现不含动物肉类及其衍生物而使用“清真”标识的食品以及使用“清真”字样、清真寺图案标识的非食用性产品一律要求下架处理。截至目前已累计检查食品、商品78种,对在检查中发现个别预包装食品混放情况责令商户当场完成整改。
三是餐饮服务环节,对清真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检查,整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肉等行为。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及餐饮单位管理人员是否为回族或者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其他少数民族,三防设施、餐具、洗涤消毒保洁设施配置情况;采购的禽畜类原料是否从清真屠宰场或清真柜台采购及有无索证索票等。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执法车辆13车次,共检查清真食品经营店36家次、清真餐饮服务单位28家次,本次检查未发现非清真食品商品标有“清真”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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