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B
对县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11号建议的答复
张国强、毕利杰、封锦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门面房物业公司收费乱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们提的这一建议对我县物业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指的非常准确,这些问题也是制约物业管理水平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的关键性问题,同时,也是我们各级相关部门需要共同努力、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您的这一建议对改进物业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关于您提出的存在的问题,需要给您说明的是:
一、商铺物业管理费由哪些部分构成。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7、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8、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交不交物业费与产权人有关,如果产权人委托了物业管理,那么,消防安全、治安等安防监控、卫生保洁、房屋维修、水电供应等都有约定,即委托管理。店面物业管理费属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店面需要支付物业费。虽然商铺对着街道,似乎与物业管理没有关系,但是物业其他公共服务店面在不知不觉中享受着,店面直接使用着管理区域的电力、水利、设备、设施和公共服务带来的便利,物业公司需要维护,间接享受管理区域的绿化、环卫设施,物业公司每天需要进行清理服务,这是店面经营者没有看见罢了。商铺是物业管理区域不可分割的部分,当然需要交物业费,店面经营者有权向物业公司索要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二、规范物业服务,明确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
河南省出台了豫建房管【2018】19号文件、洛发改【2018】3号文件,19号文件中明确了物业服务项目及标准,3号文件明确了收费依据及标准。
?三、下步、我单位工作人员将对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排查调研,找出物业收费中的不合理处,进一步贴协调调整,规范市场。严格要求各物业公司持续公开公示小区内各项收费指标,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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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 1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79-66335383
联系人:任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