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具体指导下,按照全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强基础、促实效为抓手,以强监管、促保障为目标,积极响应文旅大融合大发展的号召,做好文旅市场日常监管,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我县文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将2023年度嵩县文广旅局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相关数据基本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行政许可相关数据及原因分析。2023年1-12月,我局办理文艺表演团体年审换证4件。期内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同比减少65%。
(二)行政处罚相关数据及原因分析。2023年1-12月,我局共计承办行政处罚案件11件,办结案件数11件,均为一般程序案件,罚款9件,没收违法所得2件,罚没款总额225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45元,违法所得承办案件数同比增长60%。
二、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移交情况
无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情况
2023年,我局持续开拓文旅市场监管模式,持续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一方面,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组织部门联合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印刷企业、出版物市场等场所的检查,持续查处歌舞娱乐(游艺)场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打击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和“扫黄打非”、“养老诈骗”“扫黑除恶”等专项治理。据统计,2023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621余人次,检查文化娱乐场所330家次,旅游行业60余家次、出版物经营单位43家次,印刷企业6家次,电影院10家次,景区公益性文艺活动演出现场监管5次,演出经纪机构4家次,开展“双随机”抽查10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另一方面,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在“全链式”执法监管、“非现场”监管、不可移动文物消防安全监管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果,治理效果不断显现,有效保障全县文旅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一是建立市场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机制。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采用“柔性”监管方式和风险管理并举机制,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减少对市场的过度执法干预,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实施文旅市场“非现场”监管模式。通过随机电话访查、定期报送和查阅台账等手段,提升监管实效。
四、重大行政行为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情况
无
五、行政处罚在嵩县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11件,均已通过嵩县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群众可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六、行政执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许可方面
随着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化,部门间、层级间、条块间的网络互联愈发通畅,随之出现的是“互联网+政务”“跨区域通办”“告知承诺制”等各种新型服务模式,这些都对审批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部门的业务涉及文化、文物、广电、旅游等多个方面,专业性强、新业态多、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大增强,出现了“本领恐慌”。
(二)行政处罚方面
当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执法领域多,工作任务重,执法力量不足,“小队伍、大市场”矛盾突出。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职能划归我局主管后,由于机构数量多、执法人员少,再加上之前的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卫星接收设施和广播、等监管领域,“小队伍、大市场”的矛盾尤为突出,且存在资源信息缺联动、缺法律依据等问题,因此在日常管理、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了较大阻碍。特别在新形势下,随着文旅市场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执法人员对新领域缺乏办案经验,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经验不足,过于依赖过往经验,存在路径依赖,尤其在处理新型案件方面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七、相关工作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和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
加强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和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针对新政策,新系统、新业务流程,及时组织做好内部培训及自学,切实增强审批人员特别是一线窗口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审批服务能力。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通过业务培训、执法交流、以案施训、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开展执法技能培训,特别要注重跨条线、新领域业务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加强案件查办力度,通过实操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丰富办案经验。
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情况
全局执法证执证率达到100%;及时动员新参加工作人员考取执法证,并及时关注到期换证工作。
九、“三项制度”工作
“三项制度”保证了各类行政行为的有效规范,实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确保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力执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我局的执法能力。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