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按照工作要求,现将嵩县2024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嵩县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县委党校重点课程,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四批次,科级干部、机关中层干部、政法干警500余人参加专题培训。二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领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县委员会职责,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制定学法清单,助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三是强化党内法规实施。县纪委监委以中小学“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小切口,开展集中整治,追缴违纪资金688.38万元。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开展常规巡察3轮,移交问题线索218件,挽回经济损失3409.78万元,推动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110个。四是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交通执法专项监督,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评查近3年来案件卷宗400余份,批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76件、政协提案151件,推进精准协商议政。五是推动执法改革和司法协理员试点。县委书记、县长分别调研督导乡镇执法改革,全面推动16个乡镇执法队升格副科级建制。通过“转任、选任、招录”三种形式选拔45名司法协理员,创建省级“枫桥司法所”2个,“五星司法所”16个,实现“五星司法所”全覆盖。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清理规范性文件49件,落实行政审批容缺办理,扎实推进府院联动,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化解率达93.75%。二是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落实行政审批“六全”代办服务,2024年全县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75万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三是法律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创新建立“1+6+N”涉企法律服务体系,结合“风口”产业建立6个法律服务团,建立“企业安静生产日”联合执法监管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与服务企业的有机统一。
(三)着力深化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全面推进依法决策。常态化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题合法性审核,对公办高中宿舍收费、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等重大民生事项,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法治审查。二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嵩县城关镇执法卷宗被评选为全市乡镇“教科书”式执法案例,嵩县统计局执法案卷获全省统计系统优秀指导案例第一名。三是健全制约监督体系。推动纪检、审计、巡察、信访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解决行业性、系统性问题568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73个。抓实复议监督,审结复议案件141件,复议直接纠错率8.51%。
(四)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一是打造嵩县公共法律服务集聚区。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3+X”功能设置8个服务窗口,实现“一扇门进来,一篮子业务通办”,办理援助案件317件、公证318件,群众满意率100%。二是延伸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链。下派16名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97名社会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送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138次,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创新建立“巾帼普法宣讲团”队伍,培训“巾帼法律明白人”1500人,河南省“巾帼普法乡村行”示范活动在嵩县举行。创新开辟“嵩州普法·微课堂”栏目,扎实安排“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宪法“六进”,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明显提升。
(五)扎实推进公正司法,全面营造公正公平法治环境。一是抓实审判+执行管理。严抓审限管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73%。坚持实质解纷,29.07%的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化解,上诉率7.07%。深化执行攻坚,执行小标的案件496件,执行到位资金593.3万元。二是检护民生保稳定。严厉打击恶性犯罪,2024年全县批准逮捕266人,提起公诉514人。将“两山”理念融入法治工作全过程,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0公里,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00余亩,切实扛起守护耕地红线的法治责任。
(六)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严格落实重大风险研判机制,化解风险隐患123个。创新推行“353”社会治理工作法,2024年全县化解矛盾纠纷5201起,信访一次性化解率达94.6%,积案化解率达76%,“四类警情”同比下降10.9%,社会稳定形势总体向好。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邪教人员、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信访户等特殊群体精准登记6032名,全部实现一人一档。三是持续深化平安创建。创新推行“三零”工作法,督促整改问题126个,实现隐患清仓、风险清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严防社会极端案件发生。四是创新社会治理新体系。创新建立“六朵金花”社会治理小组,打造化解矛盾纠纷的“尖刀利器”,擦亮嵩县法治品牌。
二、存在问题
一是乡镇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不均衡。存在个别乡镇主要领导重视不够,将执法人员长期抽调从事其他工作,综合执法力量薄弱,办案数量两极分化突出。县级执法部门与乡镇未能有效落实执法协作等机制,执法效能不够高。二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水平有待提高。行政诉讼“一把手”出庭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出庭出声、出声出彩”需进一步加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成效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法治建设系统性创新不足。法治实践本土化探索不够深入,结合县情民情创新举措不多。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不够紧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衔接不够紧密,主动作为、源头化解意识还不够强。四是基层法治基础仍显薄弱。基层法治工作力量不足,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作用发挥不够。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滞后,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力度有待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五是智慧法务建设需要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各部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未能实现互联互通。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执法领域应用不足,智慧法务平台建设相对滞后,不能满足发展需求。
三、下步打算
一是提升法治统筹协调能力。强化党管法治原则,强化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效能,强化依法治县委员会职能,持续加强法治督察、法治巡察,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县乡“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完善执法人员考评机制。三是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突出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推动智慧法务建设。四是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推进基层治理“353”工作机制,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五是深化依法依规治党。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加大巡察监督问责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特此报告。
中共嵩县县委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