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嵩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全县非煤矿山(含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局八楼会议室召开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检查动员部署会。局党委书记、局长温智斌,副局长晋晓锋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局长晋晓锋通报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矿安综〔2024〕51号)文件精神,分别对检查对象,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情况、安全设施设计合规性情况、基建矿山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情况、取证矿山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生产情况等方面检查内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解析。要求企业要按照文件精神逐项排查整治,并形成文字资料留档备查。
局长温智斌强调:要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文件精神;要按照阶段任务逐项推进,确保取得成效;矿山企业要按照分类处置原则,认真完成自查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将整改情况按照分级监管原则报送相关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将强化组织实施,严格执法问效,加强指导帮扶,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