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挂靠”代缴社保费,实际是通过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即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挂靠”代缴社保费不仅违法,而且由于虚构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不被法律所承认,其社保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灵活就业人员想要参加社会保险,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会因身份而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