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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交通局 时间:2025-01-09

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建设,现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用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2.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党组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一次,及时研究部署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落实了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3.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大调研活动工作,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将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政策制度,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4.深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局认真贯彻《2024年度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安排》文件精神,制定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安排,建立了工作台帐,定期汇总分析各责任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做好督促指导。于3月底前按要求向市局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通过报刊、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公开上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5.扎实开展法治评价和示范创建。参照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安排,根据市局制定的2024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方案,抓好组织实施,以评促建,强化结果运用。做好迎接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法治政府考核工作。力争获得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强化示范引领,推动整体提升。

二、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持续配合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开展改革“回头看”,“三定职责”、业务融合等方面的问题,逐步开展问题排查,进一步理清县域内的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事务管理中心的职责边界,强化执法保障,确保职能移交,落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主体责任。按照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加强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大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作。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认真落实了在全面制定裁量标准的基础上,在新法规正式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制定或废止相关裁量标准。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况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3.推进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市局已制定执法岗位手册,推动执法责任到人到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制度、日常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全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参与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质增效。

4.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实施贯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全面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组织开展、路政执法、运政执法人员等专题业务培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专业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为重点,每名执法人员接受60学时的培训。积极开展技能竞赛、业务比武等多种活动,达到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政治能力、执法能力,不断把能力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的目的。

5.深化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执法监督工作程序,组成督导组,开展执法监督行动12次,处理投诉14起,纠正不规范执法现象20余起,全年行业行政诉讼发案量下降,败诉率为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的追责力度。

三、坚持“刚柔并济”,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1.开展示范创建。力争示范点创建,我局计划筹备参与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及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创建。开展结对帮扶、实地观摩等活动,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2.全面推广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组织《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清单》专项宣传活动,切实做到“预防在前、惩治在后”。完善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建立行政调解统计分析、典型案例宣传1起,严格落实行政调解立卷归档制度。全面落实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制度,推进在行政处罚中主动融入行政指导方式。

3.已将《交通运输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和《应知应会》纳入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内容。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推选活动。持续开展“微宣讲、走基层”“大比武、大练兵”活动,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我局执法人员执法理念不端正、为民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

四、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加强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大货车超限运输、客运、驾培、维修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维护全县运输市场秩序稳定。深化“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减证便民”,推进“信用交通市”创建,不断加强“两客一危”领域信用监管,实现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有效提升了行政监管的信息化水平。12328监管平台受理284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10联动平台受理443件,综合交通管理服务平台受理263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8%以上。

2.纵深推进“信用交通市”创建。落实《洛阳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对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监管、失信认定和惩戒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为行业信用管理各环节、全流程提供制度支撑。创新“两客一危”领域信用监管。开展“信用交通县”建设,强化市县协同,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3.落实公路建设、道路水路运输、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海事管理等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进一步补齐各领域各环节事中事后监管短板、弱项,破解行业事中事后监管难题,实现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

4.加快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覆盖。实行“一单两库”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制定并落实年度抽查计划,规范随机抽查方式和流程,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对涉及行业性、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普遍性、多发性问题的,及时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或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抽查配套制度,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度化。

5.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运政执法、路政执法、治超执法、教育培训、绩效评价等模块建设,整合现有系统信息资源,健全完善违法客货运车辆预警、指挥调度、线索移交、案件办理、处理反馈功能,全面落实“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监管”的河南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形成执法全过程闭环。推动执法机构广泛应用我省综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二期),按规定上传执法案卷,确保数据传输合规。运用执法案件自助处理系统与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执法数据全入网、执法任务全透明、执法流程全追溯、执法案卷全上传。

6.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事前行政指导。推进服务型执法在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拓展应用,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审验、注册、车辆检测等对时限有要求的事项,提前3个月提醒企业或个人及时办理,预防因预期产生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

2.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快“双公示”向“十公示”制度拓展,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八类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3.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1.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实行法制部门牵头、被诉业务部门承办、法律顾问代理的案件办理机制,依法答辩,全面收集证据依据材料。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防止“告官不见官”问题。开展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切实履行生效裁判。依法办理复议案件,按时提出答辩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严格执行复议决定。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

2.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断规范信访秩序,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3.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联合会商、协调联动、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规教育培训,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加大突发事件期间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信息公开。

七、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保障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1.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县政府法治办的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用法清单。举办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每季度至少学法1次。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法治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全系统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作为入职培训、晋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健全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规范外聘法律顾问管理,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要求。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要政府事务处理中的智囊顾问和“防火墙”作用。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紧密结合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2次,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做好日常普法宣传工作,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4.注重法治建设宣传。结合行业实际,梳理群众关注高、尤其是行政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例,积极利用厅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法治建设重要部署、理论成果、亮点经验和工作成效等,引导广大行业从业者乃至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八、2025年工作谋划

1.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研究能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进一步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思路和举措。

2.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能力:持续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召开专题会议学法和研究法治建设事项。

3.推动政府依法全面履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持续加大放权赋权力度,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4.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强化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推动依法决策。

5.深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标准适用

6.促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深化府院联动,进一步整合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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