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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水利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来源:水利局 时间:2025-04-02

嵩县水利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嵩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嵩县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努力为嵩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环境

县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水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将水行政执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摆在了与防汛抗旱、水利项目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形成三项工作齐头并进的格局。“依法治水、依法行政”,成为全体水利人的共识。局党组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石曙光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水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全县水政执法工作做到了会议有研究、工作有检查、任务有落实。日常工作中,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执法一线,经常性地开展水事监察,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把水行政执法工作落到了实处,促进了全县水行政执法工作稳步向前。

二、搞好机构设置,注重宣传引导

为确保全县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形成了水资源管理股、河湖事务中心、节水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的格局,有力地保障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我们按照“节约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维持正常水事秩序,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强化执法人员对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的水法治观念。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契机,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水法规知识竞赛及宣传活动;组织宣传车、宣传版面到乡镇进行法治宣传;印制《水资源法律知识问答》宣传册1000余份,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到机关学校、企业宣传水法律法规,受到了一致好评。以上措施的落实,为水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我局执法任务涉及点多面广,为提高水利执法人员素质,我局进一步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再教育和再培训。目前我局11名执法人员均取得大专以上学历,领取了河南省颁发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照局党组对执法人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定了水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核制度,定期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学基础知识、水法规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开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河道管理条例》等课程,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显著提高。

同时对进驻县行政服务大厅人员进行充实调整,由原来的劳务派遣人变更为事业全供人员,使水行政审批队伍人员素质更加壮大,结构更加合理。

四、改善执法条件,强化政务公开

根据国务院有关“放管服”的要求,我局先后取消11项行政审批,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项,对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内容进行分类整合,实现审批“一网通办”。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完成了全省水利系统审批服务事项“四级十同”(国务院、省、市、县三级,审批类别、流程、时限、受理要件、信息公示等),所有报批的建设项目企业、建设单位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电子版后直接办理,无需提供纸质申请材料。对备案类建设项目,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网址链接、公布咨询电话,专人负责指导网上备案,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在嵩县政务网、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收费公示栏,同时,通过水利信息网、办公大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将涉及水利行业的有关政策文件及我局依法承担的行政职能、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责任分解和水行政服务指南进行全方位公示,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充分接受社会监督。

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60件,已全部在政府网站公示。

五、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权力运行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县水利局根据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实干兴嵩”,推动干部“队伍再造”,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县委“两强三高一家园”远景目标,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聚焦重点任务、关键环节,不断开拓创新,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谱写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和美嵩县”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嵩县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

为了有效地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型行政执法等工作的正常进行,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法治机构,并聘请嵩县知名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为规范执法提供了保障。同时我局印发了《水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并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学习,助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精准适用法律条文,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有效提高执法水平,大力促进法治建设。我局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健全水政监察员岗位责任制、水政监察员执法责任制度、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水事案件督办制度、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水行政执法案件登记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和备案制度等,制定行政审批流程,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和归档,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法的程序化、规范化,使嵩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2024年,我局共办理7起案件,其中超许可取水3起:洛阳市中医药学校、洛阳东信矿业有限公司、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无证取水类3起:大坪乡高标准农田项目中20眼水井(2起)、嵩县顺建砂石厂(机制砂场);违法转让采砂许可1起:嵩县鑫淼砂石有限公司。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公众水法规意识还不强。社会公众对水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自觉遵守水法意识不强,还存在对水政执法不理解、不配合现象。

(二)涉水联合执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涉水职能存在交叉,涉及多部法律、多个执法主体,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合力还不够。

(三)在承接上级下放审批权限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工作,省、市在贯彻落实文件上不遗余力,但也存在下放审批事项较多、较快,县级在实际审批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对上级下放审批的事项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八、下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县法治建设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强化水利人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建设好法治水利提供良好保障。

(一)进一步提升水利普法实效。严格落实水利“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水利普法工作,利用“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做好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综合运用新媒体,持续深化水利政策法规宣传,提升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深入推进联合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与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协作与联动,形成合力执法新局面。

(三)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领导干部、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业务水平,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水利依法行政能力。

(四)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乡镇执法人员的培训、卷宗整理,做好“首案代办”“一案双审”等工作,充分提高乡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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