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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8-11-25

  嵩县水利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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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嵩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政府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有关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订水利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和跨乡镇中长期水供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 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的防洪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指导 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控制全县因水量过度开采而造成的地面沉降管理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编制、审核全县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必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八)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道、库区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

  (九)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县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十一)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的高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水利科技、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科技、水利信息化、干部职工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四)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六)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全县水利投资、价格、税收、信贷经济调节措施和国有水利资产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水利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经营管理进行宏观调节;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水利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七)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嵩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二级单位预算,分别是:

  嵩县水利局机关

  嵩县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

  嵩县河道管理所

  嵩县抗旱服务队

 ? ?嵩县伊南伊北渠灌区管理所

  嵩县青沟水库管理所

  嵩县白云山水库管理所

  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嵩县河长制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411.94万元。与2016年相比,2016年收入9853.61万元,为85.4%;支出6353.29万元,为132.4%。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减少,对清欠滞留工程款力度增大。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62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9.6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7,04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6.68万元,占21.2%;项目支出5,547.96万元,占7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411.94万元。与2016年相比少1441.67万元,14.63%;支出多2058.65万元,32.4%。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项目减少,相应的上级拨付的工程款减少,二是对清欠滞留工程款力度增大,拨付出去的工程款增多。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4.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5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比2016年多461.25万元,为7.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大,为已完工的工程项目竣工审计验收快,工程款的拨付速度也加快。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4.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万元,占0.1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8.66万元,占0.2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33.76万元,占3.45%;农林水(类)支出6,487.2万元,占95.75%;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7万元,占0.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47.64万元,支出决算为6,77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清欠滞留工程款力度增大,三是增加了扶贫项目。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8.64万元,支出决算为15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加及增资。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63.37万元,支出决算为33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694.07万元,支出决算为539.8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减少。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农田水利(项)。年初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2244.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清欠滞留工程款力度增大。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扶贫(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8.76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扶贫项目。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6.68万元。与2016年相比,比2016年少67.99万元,4.35%。变动的主要原因:抗旱2017年比2016年少14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5.41万元、津贴补贴279.03、绩效工资77.97万元、奖金44.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养老保险136.26万元、离退休费和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184.14万元;公用经费6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25万元、印刷费5.52万元、手续费1.13万元、水电费10.52万元、邮电费2.36万元、差旅费11.01万元、维修费9.06万元、交通费7.74万元、其他费用3.57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45万元,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预算的75.1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节约的原则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35万元,占100%,完成预算的75.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水利局汇总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3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用油、维修养护、保险、过路费、停车费等。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少0.19万元,2.9%,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少6.49万元,100%,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水利局汇总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人员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按照《河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对负责管理的山洪灾害防治资金进行了预算资金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3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良好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7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1.24万元,3%。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水利局汇总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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