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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20-06-02

  关于嵩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5月19日在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张松斌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政协及各单位各部门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和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四大战略”和“四篇文章”,紧扣我县脱贫摘帽工作目标,坚持以“增收节支”为工作重心,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和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支出管理,优化保障次序,坚守以保工资为首的“三保”底线,积极支持三大攻坚战,完成了年度各项财政收支预期目标,确保了财政收支的稳步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完成情况。2019年,经县人大批准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028万元。执行中,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92188万元,同比增长10.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4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具体情况为:

  (1)增值税完成15288万元;

  (2)企业所得税完成6802万元;

  (3)个人所得税完成1102万元;

  (4)资源税完成11846万元;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263万元;

  (6)房产税完成722万元;

  (7)印花税完成555万元;

  (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617万元;

  (9)土地增值税完成3043万元;

  (10)车船税完成296万元;

  (11)耕地占用税完成18493万元;

  (12)契税完成1345万元;

  (13)烟叶税完成969万元;

  (14)环境保护税完成1025万元;

  (15)其他税收完成92万元;

  (16)专项收入完成2034万元;

  (17)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5366万元;

  (18)罚没收入完成4618万元;

  (1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107万元;

  (2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794万元;

  (21)捐赠收入完成350万元;

  (22)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286万元;

  (23)其他收入完成175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经县人大批准的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259907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调整后全县支出预算为400130万元,实际执行397812万元,占年调整预算的99.4%,同比增长10.5%。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2519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4381万元;

  (3)教育支出执行82511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执行4158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441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5137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执行51191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8327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9504万元;

  (10)农林水及扶贫支出执行84742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执行21019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执行828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568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5980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执行8451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334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执行655万元;

  (17)债务付息支出执行3972万元;

  (18)其他支出执行20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预算。2019年,经县人大会议批准的全县基金收入预算10300万元,全县收入实际完成13100万元。具体情况为:

  (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130万元;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66万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9984万元;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2520万元;

  (5)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400万元。

  ——支出预算。经县人大批准的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3134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调整后全县基金支出预算为35807万元,实际执行31971万元,占年调整预算的89.3%。具体情况为: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1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5567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执行20104万元;

  (4)农林水支出执行285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执行2689万元;

  (6)债务付息支出执行1978万元;

  (7)其他支出执行1223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22.68亿元(一般债务15.95亿元,专项债务6.73亿元)。

  截至2019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8.26亿元(一般债务12.05亿元,专项债务6.21亿元);全县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0.35亿元;全县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0.14亿元,债务限额控制在标准限额以内。

  (三)落实县人大决议与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1.财政收支保持稳步增长。 2019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05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2188万元,为年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10.2%,增速在全市九县中排位第一,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4458万元,同比增长9.8%,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为70%。非税收入完成27730万元。基金收入完成13100万元,占年初预算10300万元的127%。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97812万元,同比增长10.5%,加上基金预算支出31971万元,全年总支出达到429783万元,再创历史新高。

  2.“三保”支出得到优先保障。在财政保障方面,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减少不必要的支出项目,适时加强现金调度,守住了以保工资为首的“三保”底线没有出现问题,保障了各部门各单位的正常运转,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3. 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及时出台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措施,努力克服上级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影响,把主要资金、重点服务、重点保障集中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扶贫目标任务。2019年实际投入涉农整合资金3.9亿元,涉及16个乡镇贫困村341个项目,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98个1.8亿元,产业发展项目143个2.07亿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保证了我县脱贫攻坚决胜阶段扶贫项目的实施,通过省级扶贫绩效评价考核和省市脱贫退出评估验收,成功实现脱贫摘帽。

  二是加大污染防治投入。积极支持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 加大支持“三散”治理和“双替代”等环保治理投入,全年在水源地保护、大气、水污染防治方面安排环保支出1.83亿元,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有力支持。

  三是妥善化解政府债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 2019年共计还本付息1.6亿元,确保我县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

  4.各项民生事业得到有效保障。全年各项民生领域支出共计2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其中主要投入方面:农、林、水及扶贫支出8.5亿元;教育支出8.2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5.11亿元。同时,对创建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及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重大专项活动的开展给予了及时保障,促进了各项社会民生事业稳步发展,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

  5.争取上级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利用上级对深度贫困县、水源保护地、特殊地区倾斜支持的优惠政策,全年共向上级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34.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其中:申请新增债券2.03亿元,申请用于偿还到期债券的再融资债券共计9510万元。

  6.财政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财政基础管理持续加强,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深入贯彻执行预算法,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积极推动财税法规和重大财政政策落实到位。预决算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推进政府采购、评审规范化管理。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创新,推动全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2019年共批复采购计划1155次,批复采购预算总资金20.4亿元。全年评审政府投资项目1054个,审减金额4.87亿元,审减率为19.4 %。其中,涉及扶贫项目324个,审定金额3.12亿元,审减6789万元。为政府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开展了对全县行政事业50多家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出租出借)情况统计工作,完成了对13家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经管的国有资产及全县自然资源的统计、摸底工作,对我县国有资产基本“家底”、优质资产资源现状有了进一步掌握,为下步实施国有资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有效降低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了良好基础。

  7. 国企改革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按照省市确定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优化县域国有资产资源配置,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原有政府性融资平台进行重组、改制,成立了县建设发展集团公司、城市建设发展公司等一批实行市场化运营的国有实体企业,顺利完成了省市县确定的各项国企改革目标任务。同时积极转变政府投资项目模式,将有经营收益的政府投资项目逐步转由县建发集团公司、县城市建设发展公司为主的县属国有企业牵头实施,促进了县属国有企业经营能力、经营收益不断提高,资产实力显著增强。

  综观2019年财政运行情况,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是减税降费以及工业基础薄弱对税收的影响,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偏低;因可用财力小,年初预算编制困难,众多项目难以安排,给支出造成困难;预算执行还不够严格,预算法治意识仍需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设定、评价还不够科学、规范,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需要强化;政府隐性债务负担较重,工程欠款多,还本付息存在较大压力,债务化解难度大。这些都是我们今后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从目前形势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一系列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相继实施,我县将面临更大的减收压力,收支矛盾会更加突出。因此,通盘考虑、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安排、编制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对于做好我县今年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健康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非常关键。

  2020年,我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经济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厉行节约,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预算;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不断完善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县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财力保障。

  2020年预算(草案)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依法理财、强化约束;强化绩效、提高效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收入预算安排上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减税降费政策影响,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安排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着力避免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8.5%编列,预期目标10002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0021万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0%;非税收入30007万元。

  ——支出预算。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00028万元,上级补助资金19528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31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137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28万元,共计安排支出333258万元。主要支出科目及重点支出项目预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06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2082万元;

  (3)教育支出69344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2476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33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8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45332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5865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5277万元;

  (10)农林水支出72928万元;

  (11) 交通运输支出5316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701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863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8262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3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2万元;

  (18)预备费3800万元;

  (19)债务还本付息支出5506万元;

  (20)其他支出1217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67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资金8965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7000万元,上年结转3836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147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预安排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8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12634万元;

  (4)农林水支出245万元;

  (5)其他支出5718万元;

  (6)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264万元;

  (7)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700万元。

  3. 地方政府债券

  2020年市下达我县新增债券转贷资金207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137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70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支出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支出列基金预算支出,同时增加地方政府债务20700万元。

  2020年我县年度预算草案批准之前,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539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30168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及其他急需民生等支出95226万元。

  (二)2020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1.保持收入平稳增长,确保完成预期目标。2020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00028万元,比去年增长8.5%,其中:税收收入70021万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为70%。财政部门将坚定信心,继续和税务部门保持密切协同,提前做好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势的研判分析,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新型肺炎及减税降费对我县财政运行的影响,突出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在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的同时,内挖潜力、外辟财源、严堵漏洞,从“质”和“量”两方面发力,不断优化提高收入结构,努力保持收入进度均衡合理,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坚持量力而行,优先保证“三保”支出需要。进一步抓好增收节支,坚决落实上级财政“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支出要求,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及时纠正和弥补支出方面的短板漏洞,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该压的坚决压下来,该减的坚决减下去。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按规定及时收回长期沉淀闲置的资金,将不符合支出进度要求的资金,统筹调整用于其他亟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全力确保基本支出的需要,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的优先位置,守牢 “三保”底线不出问题。支持公共卫生、农田水利、文化教育、科技创新、交通城建等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需求。继续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保持脱贫摘帽后扶贫支持力度不减,债务风险有序化解,环境污染治理得到有效保障。

  3.用足政策空间,继续加大争取资金力度。及时捕捉、掌握政策信息,充分用好用足特殊县情资源优势,抢抓省委省政府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给予的各项支持优惠政策机遇,继续大力组织多渠道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倾斜支持。重点抓好债券资金争取工作,及时组织引导行业部门筛选包装优质项目,争取各类债券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抓紧推进已包装上报项目的进度,争取债券资金早日落地到位。规范PPP项目管理,加快“四河同治”“国储林”等PPP项目的推进速度。

  4.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强化预算评审,将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加强基本支出定额定员管理,发挥预算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基础支撑作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统筹推进综合预算管理,加大财政拨款与部门自有收入的统筹力度。

  加快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体现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建立资金使用单位自评、主管部门绩效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机制,继续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同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对低效无效项目进行压缩、调整或取消。

  5.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及时下达和批复预算,促进财政资金尽快发挥作用。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强化会计监督,推动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双提高。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拨付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动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6.盘活国有资产,推动国企发挥更大作用。继续巩固和深化县属国企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加大县域矿山、河道砂石、尾矿废渣处理等资产资源整合力度,支持国有企业壮大资产实力和生产规模,不断提高经营能力和经营效益。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我县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努力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保障,为支持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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