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组织研究全县住房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组织拟订全县住房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法规、规章,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
(四)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县出市出省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城建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规范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拟订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全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建立全县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拟订和发布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组织全县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拟订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
(八)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城市建设的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指导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参与城市综合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九)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规划、政策和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十一)拟订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民防空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全县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查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部分的规划,参与兼顾人民防空防护需要的城市地下空间项目的规划、开发利用的审查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涉及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五)监督管理全县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维护和使用。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动。
(十六)组织制定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制定重要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练演习。负责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制定全县人防疏散地域建设规划,指导全县疏散基地和紧急隐蔽地域建设。负责制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十七)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体系能力建设。依法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嵩县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股、建筑管理股、公共建设管理股、人防股。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个,具体是:
1.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嵩县洁绿污水处理厂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报表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257.1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143.39万元,增长120.07%。主要原因是1、2018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资金较多;2、2018年决算包含二级机构嵩县洁绿污水处理厂。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1046.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46.3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909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65万元,占8.28%;项目支出17513.29万元,占91.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257.1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43.39万元,增长120.07%。主要原因是1、2018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资金较多;2、2018年决算包含二级机构嵩县洁绿污水处理厂。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9.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54%。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4144.97万元,下降44.08%。主要原因是城乡建设工程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9.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65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5万元,占0.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77万元,占0.11%;节能环保(类)支出164.71万元,占3.13%;城乡社区(类)支出1737.27万元,占33.03%;农林水(类)支出2369.40万元,占45.05%;住房保障(类)支出964.06万元,占18.33%。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14.12万元,支出决算为525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82%。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2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5万元,支出决算为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招录人员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招录人员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关业务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4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自然生态保护资金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8.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524.4万元,支出决算为34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机关服务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21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64.6万元,支出决算为9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工程建设管理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8.29万元,支出决算为24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费用包含上年度结转资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关业务增加。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包含上年度结转资金。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关业务增加。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6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增加。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5.7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其他扶贫支出。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增加。
21.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7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增加。
22.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
2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人员变动。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6.8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99.04万元,增长21.69%。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其中:人员经费799.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5.72万元、津贴补贴244.68万元、奖金3.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9万元、住房公积金10.87万元、抚恤金21.00万元、生活补助1.6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4万元;公用经费31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1.31万元、印刷费23.63万元、咨询费2.68万元、水费24.50万元、电费101.31万元、邮电费9.72万元、差旅费28.83万元、维修(护)费9.90万元、租赁费0.85万元、会议费3.06万元、培训费3.36万元、公务接待费20.07万元、工会经费10.03万元、福利费6.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47.21万元,完成预算的89.0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节约的原则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81万元,完成预算的88.47%,占3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40万元,完成预算的89.41%,占64.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数19万元,支出决算为1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8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用油、日常维修养护、保险、过路费、停车费等。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36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导致运行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1%。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4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业务接待。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9个、来宾214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21.78万元,增长252.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用包含上年度结转资金。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了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我单位对县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绩效总目标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按照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指标三方面进行评价,进一步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通过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促进了预算管理,发挥了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保障了民生工程,达到了预期效果。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35.8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和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0.6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39万元,增长238.78%。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