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嵩县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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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嵩县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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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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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嵩县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
实? 施?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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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我市公路综合服务水平的工作部署,强力推进2012年全县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公路综合服务水平,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学发展,交通先行;中原崛起,交通先行;三化协调,交通先行”的总体要求,对全县公路开展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全市最优”的嵩县公路形象,为建设“5A嵩县”、实现“福民强县”宏伟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集中七个月的时间,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公路的要求,对全县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全面整治提升,达到路面平整、路肩整齐、边沟畅通、标志齐全、美化绿化、无占道和乱搭乱建现象,超限车辆数量下降20%。同时,通过调查研究,向全国先进地区学习,制定和完善今后三年创建全国文明公路的攻坚计划并付诸实施。
三、整治标准
(一)公路养护标准
1、路面平整清洁:一是对所有列入养护的路段做到经常清扫路面,及时清除杂物和积雪积冰,保持路面整洁,做好路面排水;加强路况巡查,及时发现病害,分类制定维修、处治方案。坚持“小坑大补、浅坑深补、圆坑方补、连坑合补”的挖补原则,确保挖补达到规范要求。二是对综合提升路段要实行正常小修保养,出现路面病害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在一周内进行处治。三是对综合改善路段,认真制定方案,实施大中修改造。四是对列入养护路段,设置管理养护公示牌,落实管理养护责任。
2、路基坚实稳定:路肩要达到宽度一致,线形清晰,稳定坚实;边坡密实,边坡刷修整齐、顺适、曲线圆滑,无亏坡、冲沟现象;非集中排水的路段路肩不得出现反坡,集中排水路面要保持排水顺畅、无杂物淤塞现象。
3、桥涵监管规范: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安排桥梁病害检测及处治工作,并做好各类原始记录;四、五类桥梁必须设置限载、限速标志;桥涵的帽石、栏杆、扶手必须经常保持完整无缺,顺直美观;桥梁桥面完整无损且排水通畅;桥梁伸缩缝处无渗漏,无堵塞;桥梁支座无偏歪、脱空、丢失等现象。涵洞要保持纵坡平顺,水流畅通、无淤塞、无积水。
4、附属设施完全:公路沿线标志、里程碑、百米桩、示警桩、道口桩按照《河南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实施细则(试行)》(豫公路〔2005〕309号)的标准设置到位,做到埋设高度一致、无缺失、无歪斜、无损坏。交通标志设置要做到位置适当、版面美观、内容清晰准确、完整齐全、无遮挡;对100米内影响视线的树木及时修剪;公路标线要按国家标准和交通公安部门确定的分工划设,并保持完整鲜明。农村公路参照本要求执行。
5、绿化整齐美观:公路绿化要坚持“栽、管、护”相结合,明年牡丹文化节前绿化种植成活率达到95%以上。路树应栽植整齐,乔木修剪应利于主干生长,草无枯死,树木、灌木及花草要定期修饰、剪理,绿化基本无病虫害。
6、巩固星级文明道班创建成果:所有道班外墙一律按统一格式进行改造;搞好道班内部建设,保持院内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设施齐全完好、屋顶无漏水,线路无老化,各种内业资料记录完整准确。各乡(镇)农村公路管养站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建设,完善本辖区农村公路管养制度,规范内业资料整理。
(二)路政综合整治标准
1、路政管理及路政执法规范: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人员每月巡查不少于20天,对损坏、破坏、侵占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和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卸载等处理,集中处理一批典型案件。
2、散流体货物管理严格:消除路面抛洒物和道路二次扬尘污染现象,实现散流体货物密闭化运输的目标。
3、清理公路占道及时:清理占道停放、占道经营、非法搭建、非法广告和马路市场。
4、周边环境美化到位:对公路周边建(构)筑物、商业广告、店铺门面、店牌、乱倒垃圾等进行整治。
5、“三夏”、“三秋”期间路政管理到位:加强路政巡查,坚决遏制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现象;遇重、特大交通事故,路政大队要立即上路保通并逐级报告。
四、整治范围及资金投入
(一)干线公路
此次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的道路,按照提升性质分为保持提升、改造提升两种路段:
保持提升路段是指路况较好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其中包括:G311徐西线、S243郭木线、S247南车线、S248旧邓线、Z001洛栾线。以上路段由县公路局结合小修保养计量支付及洛阳市干线公路精细化管理办法,对提升路段进行监督管理,通过对路面、路基、附属设施、道班、绿化进行小修保养精细化管养,达到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的目标。要求县公路局从每公里小修保养经费中安排3000元用于保持提升路段的奖励资金,进行经费再分配,对通过验收的管养道班,给予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以扣代罚。
改造提升路段是指与洛阳市区相连的国、省干线公路,其中包括:S247南车线10公里,S248旧邓线2.4公里,S325候饭线16.9公里。要求按照市改造提升工作要求,规范标准的进行彻底改造,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全市最优”的嵩县公路形象。
干线公路路政提升的重点:按照路政整治工作标准,对边沟以内的违法占道、违法广告、非公路标志标牌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抓出成效,树立良好公路形象。
(二)农村公路
农村公路提升范围是全县内县道、县政府通往乡政府道路和旅游道路。包括2012年计划创建的135公里“万公里文明路”的集中提升,重点是车村镇、德亭镇、何村乡和木植街乡;2011年创建的277公里文明路的保持提升,重点是大坪乡等11个乡(镇)。
全县农村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包括路肩硬化、路肩培护、标志标牌、绿化和路面挖补在内,概算投资150万元。各乡(镇)政府都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提升活动。
五、责任分工
(一)公路养护。干线公路养护由县公路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县道养护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乡(镇)配合,乡村公路由县交通部门提出具体养护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洛栾快速通道路城区段由县市政部门负责。
(二)路政管理。干线公路边沟以内由县公路局负责,边沟以外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建筑及生活垃圾等由所在乡(镇)负责治理、县公路局配合。县道边沟以内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边沟以外由所在乡(镇)负责治理、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配合;乡村道路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治理、县农村公路路政大队配合。
(三)洛栾快速通道流散体货物管理。因我县境内伊河流域沙场较多,洛栾快速通道上运沙车辆沿路抛撒、污染路面现象极为严重,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需要部门联动、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对城区在建工地上的长期运沙车辆,由县市政部门负责澄清底子,联合县交警、运政部门对车辆加装铁皮盖后方可上路运输散流物品;对临时性农用运沙车辆和过路车辆运沙,由县水利部门从源头上对沙场进行管理,要求沙场装沙不能超出车厢,并且采取遮盖措施确保不会在路上抛撒、泄露后方能上路行驶;县公路部门和水利部门要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已经危及公路安全的沙场予以取缔;县交警、路政部门要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之规定,加大执法力度,杜绝车辆抛撒污染公路现象,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四)公路占道清理。干线公路边沟以内占道经营、摆摊设点、非法搭建等由县公路局负责清理。对于已经形成气候的马路市场,特别是瓜农、菜农,本着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原则,由各乡(镇)另设市场,将马路市场搬出公路控制区以外;过街穿村路段的马路市场坚决不允许店外经营,由所在乡(镇)负责统一规划、进店经营。公路边沟以外的私搭乱建等有碍观瞻的临时棚屋由所在乡(镇)负责拆除。
(五)公路周边环境治理。干线公路边沟以内的垃圾由县公路局负责清理,县道边沟以内的垃圾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清理,干线公路边沟以外、县道边沟以外、乡村公路路面及周边的垃圾由所在乡(镇)负责清理。公路沿线过街穿村路段的店铺门店招牌和建筑物,由所在乡(镇)负责统一规划、统一规格、统一上墙,店面达到统一美化效果。公路控制区内的建筑已经规划的停止建设,没有规划的必须规划在公路控制区以外。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10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根据改造养护集中提升要求,研究制定方案,召开全县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2年6月11日——10月20日):全面开展路面病害处理。对全县所有公路全面排查,集中整治路面病害和缺陷。
第三阶段(2012年10月21日——12月20日):全面提升,完善道路附属设施。全面开展路基整修、桥涵维护、附属物更新、绿化修剪、管养路段公示牌设置,责任到人。
第四阶段(2012年12月21日——12月31日):总结验收并巩固长效机制。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比、验收并巩固提升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制定今后3年建设全国一流公路管养计划并付诸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嵩县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蒋武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史章栓、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韩焕成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市政局、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的行政一把手和各乡(镇)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
各成员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我县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面貌明显改善,确保如期完成提升任务,打造嵩县公路新形象。
(二)确保资金真正到位。坚持“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原则,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规定落实资金,单位一把手为资金筹措的第一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认真协调落实,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按进度拨付到位。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补贴150万元,用于鼓励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开展较好的乡(镇)和单位。
(三)确保监管真正到位。干线公路以县、乡两级政府为监管责任主体,明确公路局为管养责任主体。农村公路以县、乡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各路段的管养责任,具体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设立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管养责任落到实处。提升活动由县公路局、农管所、农村路政大队和各乡(镇)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提升活动标准全面实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四)确保长效推进机制真正到位。一是建立项目推进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推进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集中提升期间出现的问题。二是建立项目督查机制,县两办督查室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成立督查机构,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有计划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专项督查视察活动,进一步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三是建立目标考评问责机制,制定目标考评办法,要把提升活动纳入全县创建“5A嵩县”工作考评,重点对资金到位情况、标准落实情况、领导重视情况进行督查,每半月评比一次,作为争先评优的条件。四是建立奖优罚劣的奖惩机制,各管养单位要做到完成任务不打折扣,不降低标准。对提升工作成绩突出的,县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对行动慢、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落后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纪检监察机关就其情节轻重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五)确保施工环境保障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把提升活动作为交通为民的重要举措,营造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县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方案部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严格政策、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好沿线群众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对干扰项目建设的,要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加强政策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疑释惑,争取理解。对极少数无理取闹、严重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要依法依纪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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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嵩县2011年已完成文明路创建保持路段责任分解表
2、嵩县2012年规划创建路线责任分解表
3、2012年洛阳市(嵩县)农村公路综合提升保持路段责??????? 任分解一览表
4、2012年洛阳市(嵩县)农村公路综合提升保持路段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