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嵩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嵩政办〔2016〕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6年嵩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10日
2016年嵩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78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洛政办〔2011〕82号)和《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意见》(嵩发〔2014〕4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县产业经济发展,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劳动力技能,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引领高端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持续健康推进我县全民技能振兴工作,特制定2016年嵩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
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人力资源素质是我县“实施人才强县、建设经济强县”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的现实需要,更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实施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对促进农民增收、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乡(镇)、相关委局和部门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对各自承担的培训工作任务,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及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着眼于我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全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投入方式,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加强督导检查,持续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
二、实施多路并进,落实民生实事
本着“渠道不变、资金不变”的原则,坚持“多路并进”,充分发挥人社、教育、农业、扶贫、民政、残联、移民等部门的作用,面向城乡、面向贫困群体,特别是贫困人员中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大力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最大限度的增进创业就业。
(一)多路并进,大力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县、乡公共服务平台,了解深山区移民搬迁、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产业集聚区生产发展的需求,结合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工程项目,围绕当地农业生产发展需求,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对全县有劳动能力且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残疾人、移民、搬迁人员,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确保课堂学得会、实地能操作,实现培训之后有一技之长,培训之后就能就业,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力就业安置。
(二)培育品牌,突出效应。集中开展特色劳动技能培训,培育具有部门及当地产业特色的培训品牌,着力打造“嵩县外派”、“嵩县焊工”、“嵩县家政”、“嵩县电子”等培训品牌,实现“培训创立品牌,品牌带动培训,品牌促进就业”。
(三)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县直部门要重点围绕县域经济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技能培训,按照各自部门要求,及早着手,科学安排,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乡镇要围绕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开展技能培训,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培训进度,确保11月中旬完成全年培训任务。各企业重点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技术进步,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素质提升培训,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和员工素质,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选好培训机构,确保培训质量。县直部门要通过公开、公正的认定方式,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确保培训时间、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县直相关单位与各乡镇的技能培训要实现信息共享,享受财政培训补贴人员不得重复上报,培训人员年度只能享受一次技能培训补贴。
(五)强化技能鉴定,促进高质量就业。全面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质量,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检验培训效果的主要标准。各部门组织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要确保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不低于80%。落实鉴定补贴政策。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设置,构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为高质量就业提供科学有效依据。
三、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资金监管
人社、财政部门做好乡镇培训资金监管,对每期培训学员出勤情况、参训人数、培训效果,做好抽查记录及公示,防止套取、骗取资金和重复补贴现象的发生。重点把握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三个监管环节,保证培训资金安全使用。
县直相关部门技能培训原则上根据各部门政策要求各自做好资金监管,各相关单位要自觉接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对其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培训效果验收以主管部门为准,补贴资金按原渠道、原办法拨付。
各企业的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原则上根据各工种职业标准和岗位实际需求进行培训。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若干意见》(豫政〔2012〕60号)文件要求,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扎实做好本年度企业职工培训、鉴定工作。
县成立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工作的领导。人社局是牵头单位,扶贫办、农业局、教育局、民政局、残联、移民局及各乡镇都是成员单位,要求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一名主管领导抓培训工作,同时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数字统计、资料上报等工作。成员单位每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将定期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
1、2016年嵩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县直单位任务分配一览表
2、2016年嵩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各乡镇任务分配一览表
3、2016年嵩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各企业任务分配一览表
2016年嵩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
?
单??位 |
技能培训 |
技能鉴定 |
|||
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
新成长劳动力培训 |
退役士兵培训 |
残疾人技能培训 |
||
人社局 |
2000 |
|
|
|
1000 |
扶贫办 |
1500 |
|
|
|
800 |
农业局 |
1000 |
|
|
|
500 |
教育局 |
|
500 |
|
|
200 |
民政局 |
|
|
400 |
|
200 |
残联 |
|
|
|
1000 |
300 |
移民局 |
1000 |
|
|
|
500 |
合计 |
7400 |
3500 |
2016年嵩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
?
单??位 |
技能培训 |
其中:贫困劳动力 |
技能鉴定 |
城关镇 |
200 |
100 |
100 |
田湖镇 |
600 |
300 |
400 |
旧县镇 |
300 |
150 |
200 |
车村镇 |
300 |
150 |
200 |
闫庄镇 |
300 |
150 |
200 |
德亭镇 |
400 |
200 |
200 |
大坪乡 |
200 |
100 |
100 |
纸房镇 |
300 |
150 |
200 |
何村乡 |
200 |
100 |
100 |
大章镇 |
500 |
250 |
300 |
库区乡 |
400 |
200 |
200 |
饭坡镇 |
300 |
150 |
200 |
九店乡 |
200 |
100 |
100 |
黄庄乡 |
300 |
150 |
200 |
木植街乡 |
300 |
150 |
200 |
白河镇 |
200 |
100 |
100 |
合??计 |
5000 |
2500 |
3000 |
2016年嵩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
各企业任务分配一览表
?
行业 |
单????位 |
技能培训 |
技能鉴定 |
服 务 企 业 培 训 机 构 |
远鸿广场 |
100 |
50 |
大张量贩 |
100 |
50 |
|
好又多超市 |
80 |
40 |
|
鹏泰超市 |
100 |
50 |
|
移动公司 |
80 |
40 |
|
联通公司 |
80 |
40 |
|
昌琳学校 |
300 |
200 |
|
工
业
企
业 |
金源公司 |
300 |
250 |
前河公司 |
200 |
150 |
|
金牛公司 |
200 |
150 |
|
顺势药业 |
300 |
200 |
|
开拓者钼业 |
50 |
50 |
|
冶炼厂 |
150 |
100 |
|
变压器厂 |
50 |
50 |
|
山东黄金 |
100 |
80 |
|
合?计 |
|
2190 |
1500 |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