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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2-10-26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


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嵩政办〔2016〕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下简称《纲要》)等精神,现就统筹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0613cbcb156011ba2d5d52d4ec66ecae.png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实现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持续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认真研究,科学谋划,全面制定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工作方案。高标准、高起点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路线图和“施工图”,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更加细化、更加具体化,确保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24c63440befe26c7c175b80d08e017f4.png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9月30日前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要点,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内容合法。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9月30日前


3.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县、乡二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和工作机制,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研究制定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6月30日前


4.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执法程序,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实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登记制度。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资源保护、公共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环保局、卫生局、计生203e8631702f451a279deaaa62265349.png委、安监局、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及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5.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证件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和管理,不断完善执法证件审核信息管理系统。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颁发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编办、监察局及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包括新申领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开展以《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等为核心内容的行政执法共用法律知识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0月31日前


7.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研究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编办、行政服务中心及2d558e1f039621c3be2332e4cf28f365.png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6月30日前


8.落实党政领导第一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纲要》要求,县政府要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县政府各部门要定期向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乡镇政府要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主席团和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学习法律法规4次以上,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二)加快建设创新政府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取消下放事项落实到位,纠正明放暗不放、变相审批等行为。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


牵头责任单位:县编办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法制办、行政服务6643dcc827ad528bc4d9272ee1c88080.png中心及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2.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研究出台《嵩县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县编办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6月30日前


3.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出台《嵩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责任单位:县编办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及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探索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认真落实省编委《关于印发(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编〔2015〕17号)要求,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规范机构设置,整合部门执法队伍,探索执法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具体指导意见和办法。


牵头责任单位:县编办


4b1d653d9bf574a2d8c090733cd5b9dd.png相关责任单位:县药监局


完成时限:2016年6月30日前


(三)加快建设廉洁政府


1.持续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按照省政府“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督察问责年”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职能部门有效履职,确保政令畅通。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紧盯“四风”问题新情况、新变化,从严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树立新风正气,加强党规党纪教育,把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良好家风带动政风。


牵头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2.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突出惩治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f4fde0ba32f586282d912a8261892e47.png手、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形成持续威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不能腐;增强宗旨意识,弘扬廉政文化,确保不想腐。


牵头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3.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小微权力”,开展基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强农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甚至欺压群众的行为。尤其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政治任务,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牵头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强化问责追究,坚持“一案双查”,6d20f4fe4ee9b533604634703c51c616.png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凡属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重点实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征收、价格和收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医院、学校、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做好重要政策法规的解读工作,加大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府热线、移动终端、政务微博、微信、电子屏幕等途径及时公开服务动态,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网上运行系统。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2.创新提升110联动服务水平。瞄准联动服务发展方向,通盘考虑110联动工作的整体问题和未来趋势,密切关注省内外的发展趋势,及时学习先进经验。提高人员素质,强化部门协作,e9293244e0f1e95167fb6af85427b5a5.png扩展服务领域,做到政令畅通,信息及时,处置到位。对110联动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解剖,不断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出新举措,推动联动工作机制更健全、措施更有力、服务更规范、群众更满意。


牵头责任单位:县110联动办公室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联动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3.深入开展“基层提升年”活动,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认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活动,落实省政府“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的各项要求,大力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努力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把落实本方案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充分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落实责任。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的作用。相关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及时向牵头责任单位53beb24ef477d40da9982fe8496f4b5a.png沟通反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针对每项工作都要制定推进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并严格按照完成时限将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强化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和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本方案的工作任务,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予以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四)严格考核。县政府将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对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引领和推动作用。依法行政考核结果报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采取适当形式公布或者通报,并报组织、纪检等部门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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