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办〔2017〕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嵩县加快“十三五”电网建设推动电网持续健康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通过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17日
嵩县加快“十三五”电网建设推动电网
持续健康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十三五”电网发展强化“9643”合理有效投资行动计划供电保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47号)文件要求,“十三五”期间以“加快网架升级、增加供电能力、提升装备水平”为目标,为加快嵩县电网建设,推动电网项目与投资落地,为县域经济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电力保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落实《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人民政府“十三五”电网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及《洛阳市加快“十三五”电网发展强化“9643”合理有效投资行动计划供电保障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以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为基本要求,以保障县重点项目发展用电为目标,以服务稳增长保态势、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点,着眼长远可持续发展,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打造县域坚强智能电网,切实提升电力保障水平。
二、目标和任务
(一)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持续加快电网建设,完成电网发展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实现220千伏双电源供电;110千伏环网供电并覆盖县产业集聚区;35千伏覆盖每个乡镇;提升县城区电网供电能力;全县供电可靠性达到99.9%;动力电覆盖所有贫困村;智能电表覆盖所有电力客户。
(二)重点任务
一是完成嵩县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做好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融合衔接;二是完成县城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大幅提升县城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三是加快推动主、配、农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发挥电网整体协同效能。
三、工作内容和分工
(一)编制嵩县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结合县域发展规划,2017年11月20日前编制完成嵩县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实现县城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三区”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市政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配合完成交直流特高压工程建设
“十三五”期间,做好陕北-湖北(武汉)、陇彬-徐州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属地协调,推动特高压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公路局、相关乡(镇)政府、县供电公司
(三)加快6项35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完成220千伏嵩县东输变电工程、110千伏车村变输变电工程、110千伏田湖输变电工程、110千伏闫村输变电工程、35千伏闫庄输变电工程、35千伏白云山输变电工程的前期立项工作。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公路局、水利局、相关乡(镇)政府、县供电公司
(四)加快城区电缆沟道建设
完成县城白云大道、文化路、建设路7条电缆线路及配套电缆沟道建设工作,大幅提升县城区电网供电能力。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市政局、县供电公司
(五)持续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顺利实施
结合县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顺利实施,2017年完成贫困村及中心村建设任务,2018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及深度贫困地区配电网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扶贫办、县供电公司
四、优化电网发展环境,保障电网项目顺利落地
(一)严格落实各职能单位、乡(镇)政府责任,将电网建设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电网建设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有效推动各项电网项目的落地。
(二)将“十三五”电网规划35千伏以上变电站、城区开闭所、电缆沟道及设备全部纳入县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已经纳入县域规划的变电站、开关站、环网柜站址和线路走廊、沟道用地严格保护,在电网项目审批、电力基础设施涉及规划绿地指标等方面出台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全面推动嵩县电网发展。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
(三)将“十三五”电网规划变电站全部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变电站建设用地指标。建立大型项目开发供电保障配套机制,对新建大型居住区、整村成片改造、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大型公用建筑等用电负荷激增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要提前通知县供电公司,做好项目供电专项规划。对拟出让地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将需同步落实配套的变电站、开关站及线路走廊位置等纳入规划后,国土部门在土地挂牌出让中,将其纳入供地条件。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进一步简化电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加快环评审批进度。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五)加快深山区散居、独居户的易地搬迁工作进度,引导该类居民在新居入住后,旧居住点及时拆除,降低农村配电网规划建设难度,提升成片居住新村的供电质量。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六)持续优化农村配电网建设环境,各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成立农村配电网建设协调服务小组,研究出台支持农村配电网建设的有关政策,在开关站、台区位置预留、高低压线路通道清理、建设环境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
牵头单位:各乡(镇)政府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