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文[2019]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发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安委[2017]9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尾矿库闭库退出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24号)文件精神,2017年3月至2019年4月,我县对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堂沟尾矿库按照有关程序实施了闭库。现对已完成闭库治理的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堂沟尾矿库予以公示,按照上级要求退出安全生产领域,不再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
附件:嵩县2017年3月至2019年4月已闭库尾矿库名单
序号 | 所在地 | 尾矿库名称 | 治理措施 | 责任单位 |
1 | 德亭镇 | 嵩县丰源钼业有限责任公司堂沟尾矿库 | 闭库 | 德亭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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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