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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县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9-04-28

  嵩政办〔2019〕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嵩县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26日

  嵩县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各级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37号)等要求,加强医疗服务体系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完善县域优质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基层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市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各级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和嵩县卫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立足嵩县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抓手,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民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县域医疗中心,建立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从预防到治疗,康复,连续、协同、优质、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9号)要求,以嵩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县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为重点,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促进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县医院提质升级,保证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争取达到三级医院水平。

  县医院要对照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对全院各科室进行摸底,明确出达标科室和未达标科室,重点针对以下三方面进行能力提升建设,实现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质升级总体目标:

  1、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县医院要根据学科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计划,明确科室,明确人才培养和引进方案,明确培养和引进人才途径,明确人才待遇,确保人才培养和引进及时到位,防止人才流失,切实通过人才培养和引进,弥补专业空白和不足,促进学科服务能力顺利达标。

  2、加大资金扶持,加速设备更新换代和新设备购进。严格按照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和县医院发展需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不能适应当前群众就医需要的老型号设备、故障率高、成像不清晰的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同时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和服务能力提升需要,积极配备所需的新设备,为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质升级提供保障。

  3、以“等额对调”帮扶和三级医院专家团队帮带为抓手,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和落实好“等额对调”帮扶工作,县医院要根据各学科建设实际情况,认真挑选技术相对薄弱、服务能力不强的科室,挑选业务骨干与上级医院进行“等额对调”式帮扶,一是到上级医院学技术,二是让上级医院到我们县级医院教技术。同时,县医院各相关科室还要与上级医院加强联系,争取每个学科都有上级医院的帮扶团队和技术支撑团队,切实提升医院各学科的技术水平,提升对各种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较为复杂疑难危重并的诊疗能力,达到市、县先进水平。

  4、继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县医院今年要完成新区医院建设,为医院发展和功能建设提供必要的场地,不断提升医院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功能设置,增强服务能力。同时要围绕患者就医需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服务,配备便民设施,提升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推进优质服务,确保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并争创三级医院,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县域标杆式诊疗服务。

  (二)深化医院内涵建设

  1、对接三级医院,全面提升医院管理水平。为了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县医院要多策并举,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模式,主动与三级医院对接,建立帮带联系,开阔视野,学习先进管理理念,吸收管理经验精华,使医院管理水平与省市级医院接轨,达到先进水平。

  2、深入推进重点专科建设。要重点针对县域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开展特色专科建设,通过积极申报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全面推进重点专科建设,在重点专科建设上取得实效,县医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重点专科推进计划,在县财政的支持下,完成建设目标。

  3、大力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诊疗服务。根据现代医院发展需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县医院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每一项工作按时落地,确保医院相关信息系统应有尽有,切实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和智慧水平,让群众就医及医院管理更加科学、高效、有序。

  (三)县域医共体建设

  1、县卫健委牵头制定医共体建设方案,积极探索医共体建设“七个一”管理和“四个共同体”目标。根据县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县卫健委要以县医院为中心,以其他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为成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构建覆盖全县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逐步构建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之间的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切实促进医疗资源高效利用,方便群众就医,减轻就医负担。同时要在县域医共体顺利运行的基础上,牵头探索实行医共体在“行政、人员、财务、业务、信息、绩效、药械”上的“七统一”管理模式和方案,使各级机构间功能错位、无序竞争转变为服务、责任、管理、利益和发展的共同体,逐步实现医共体单位之间“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强强共同体”的“四个共同体”目标。

  2、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强化医共体联系。县医院作为医共体的中心,要不断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对上要接入河南省远程医疗中心交互平台,对下要在县卫健委的支持下逐步建立覆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远程医疗系统,开展远程诊疗、心电、影像等会诊服务,切实为医共体单位及村卫生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工作步骤

  (一)方案细化和制定阶段(3月26日——3月31日)

  县医院根据本方案总体目标要求,制定每一项工作任务的细化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每一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责任科室,明确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并将细化方案和工作计划报嵩县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和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1月31日)

  县医院在嵩县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既定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计划,施行工作月报制度,每月向嵩县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便县建设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中期督导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由嵩县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到县医院进行中期督导,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摸底检查,对照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总结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经验,分析存在不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县域医疗中心建设下半年工作,重点针对进度赶不上要求的工作,下重锤抓管理、抓落实,制定专门的工作措施,为年度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四)考核评价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根据县域医疗中心建设总体目标,由嵩县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对县医院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考核验收,对完成质量进行评估,对工作完成不理想、效果不佳的工作进行重点冲刺,提升建设成果,确保各项建设目标顺利完成,圆满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分工明确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特别是主要建设单位县人民医院,一定要实行“一把手总负责,主管院长分管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每一项工作明确到人,分工到人,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一名主管院长主抓,都有责任科室去负责,都有工作人员去落实,做到件件有人管,事事有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二)深入一线,强化督导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到县医院进行调研和工作督导,对各项工作提要求、提意见,现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三)狠抓落实,从严追责

  各相关责任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分工,认真落实本职工作,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将根据现场工作督导和检查情况,对工作执行不力或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和问责,特别是对影响嵩县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大局的突出问题,将从严从重处罚。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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