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文〔2021〕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培育工作,提升区域公用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保护和发展本地特色农产品,充分发挥嵩县“洛阳丹参”地理标志品牌资源优势,经研究,决定成立嵩县“洛阳丹参”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牛东晓(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杨利娟(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何兴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裴建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松斌(县财政局局长)
高黎明(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马占锋(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陈战峰(城关镇镇长)
吕殿卿(田湖镇镇长)
郭同乐(陆浑镇镇长)
王荣振(大坪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裴建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洛阳丹参”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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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