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强化督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环督函【2018】12号)要求,现将强化督查嵩县第二轮督办问题清单公示如下:
洛阳市嵩县督办问题清单
序号
编号
检查时间
城市
县区
乡镇
污染源名称
污染源地址
问题类型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完成时限
整改情况
处理情况
1
HN-07-330
9月12日
洛阳市
嵩县
旧县镇西店村
嵩县旧县镇西店村九祖路边无名堆场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S322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现场检查,该堆场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
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储存或输送方式;块状物料入棚入仓或建设挡风抑尘网,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立案处罚。
9月30日
已整改到位。该堆场砂石材料为原洛栾高速路五标段遗弃无用材料,督查组督查时有村民正在清理使用,已立即进行全覆盖。
鉴于该堆场原责任主体已退场多年,无法追究,经研究不予经济处罚。
2
HN-07-331
9月9日
洛阳市
嵩县
闫庄镇大朱村
闫庄镇大朱村和老洛栾路交叉口无名沙场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嵩县闫庄镇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现场检查发现,该沙场正在生产,存在问题:砂石物料露天堆放,无任何防尘降尘措施。
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储存或输送方式;块状物料入棚入仓或建设挡风抑尘网,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立案处罚。
9月30日
已整改到位。一是对该场地全部砂石进行清运,二是撤离所有设备,三是平整了土地,并用绿网覆盖。
3
HN-07-332
9月7日
洛阳市
嵩县
饭坡镇饭坡村
饭坡小学操场施工工地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希望路
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现场检查,该工地正在作业,存在问题:大量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
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处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工地扬尘控制。
9月30日
已整改到位。要求饭坡村牛家沟小学先行停工,待全部覆盖到位经饭坡镇人民政府及县住建局验收合格后,再行施工。
鉴于该项目是改造提升及均衡县创建项目,预计9月底全部完工,经县政府研究不予经济处罚。
4
HN-07-333
9月7日
洛阳市
嵩县
饭坡镇
嵩县饭坡镇环湖路饭坡村段路边垃圾焚烧点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嵩县饭嵩路
露天焚烧
检查时发现,饭坡镇环湖路饭坡村段路边,露天焚烧垃圾。
进一步调查核实,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问题,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处罚。
9月30日
已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且对相关乡镇及责任人提出批评,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扎实整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5
HN-07-334
9月6日
洛阳市
嵩县
德亭镇蛮峪街
嵩县德亭供销社蛮峪加油站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天山路
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装置不正常运行
现场检查发现,该加油站正在经营,存在问题:未安装二级、三级油气回收装置。
含VOCs物料的生产、存储采用密闭工艺或在有集气系统的密闭空间进行,收集后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立案处罚。
10月20日
该加油站加油机上汽油加油枪和装卸油口处都安装有油气回收装置,并有县环保局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保验收合格通知书。但在装卸油口处安装的油气回收装置没有标识字样。鉴于以上情况,我们采取的整改措施是:立即在该油气回收装置处标出“油气回收”标识字样。
6
HN-07-335
9月6日
洛阳市
嵩县
何村乡
八道沟聚仙洞汤泉入口旁无名堆场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八道沟聚仙洞汤泉入口旁(吕岭村对面)空地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检查发现,该堆场大面积渣土露天堆放,未覆盖。
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储存或输送方式;块状物料入棚入仓或建设挡风抑尘网,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立案处罚。
9月30日
该处渣堆已全部平整到位
7
HN-07-336
9月5日
洛阳市
嵩县
库区乡梁园村
嵩县诚信加油站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库区乡梁园村
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装置不正常运行
现场问题:该加油站2个92号汽油油枪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含VOCs物料的生产、存储采用密闭工艺或在有集气系统的密闭空间进行,收集后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立案处罚。
10月20日
该加油站确有2个92号汽油油枪(11、15号)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但该站由于建站时加油机安装过于密集及效验加油机费用大等原因,自2015年、2016年要求加油站安装汽油油气回收装置改造以来至今,这有2个92号汽油加油枪一直停止使用,平时该加油机上汽油枪有“停止使用”标识。但因前日下雨刮大风时,确存在一台加油机上“停止使用”的字迹脱落。(在库区乡安全检查、商务局加油站年检检查、环保局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保验收等监管过程中,能证实这2个92号汽油加油枪一直停用)。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的整改措施是:立即将该站的这2个92号汽油加油枪(11、15号)和92号汽油标识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