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暨总体城市设计》于2018年6月20日通过河南省规划委员会专家评审,于2018年7月18日通过洛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8月25日,嵩县人民政府对《嵩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暨总体城市设计》进行批前公示。2018年9月20日,《嵩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暨总体城市设计》经嵩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0月24日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布实施。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0年,远期为2021-2035年;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即:包括城关镇、纸房镇、田湖镇、饭坡镇、库区乡及何村乡部分行政范围,总面积为328平方公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乡规划的义务,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嵩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暨总体城市设计》自本通告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