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5年普通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中学招生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依法治教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深化中招制度改革,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高中教育普及和特色发展,有利于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品位。
二、初中招生
(一)初中招生全面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实行就近划片招生,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如期入学。要科学合理的制定招生计划,各初中学校要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坚决治理大班额,在标准班额内(小学45人、初中50人),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招生;超过标准班额的,学校要向教育局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新生名单报教育局审批后,在中小学学籍系统中进行学籍注册,超过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入学制度,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种竞赛获奖、等级考证等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不得借用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代学校进行招生考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学生,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初中毕业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54号)文件精神执行,相关学校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接收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达到“应收尽收”,维护其受教育权利。
(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仍然是招生工作的重点,要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各乡镇中心学校要配合县明德特殊教育学校逐村、逐户登记7至15岁的聋哑儿童,并积极安排其到县明德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符合县明德特殊教育学校培智班入班条件的弱智儿童要安排到县明德特殊教育学校培智班就读,或安排到当地学校随班就读。县明德特殊教育学校可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市特教中心学校就读,接受为残疾人就业提供的更高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使残疾人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报名
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 。各初中要指派一名中招信息员,经常到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接收中招文件和相关信息,学习中招政策和网上操作流程,指导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时,每人须交报名考试费60元(含体育和理化生实验考试报名费)。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报名时需持义务教育证书,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还需持所在学校综合素质评定证明,到当地初中学校报名。
(二)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分为三个批次,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
提前批志愿:具备提前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到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内提前录取方案设置栏下的“面向全省提前志愿”、“面向全市提前志愿”和“面向全县提前志愿”中选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第一批志愿:备选学校:嵩县第一高中,代码:410325000301在统招志愿后的“是否同意择校”一栏内,注明自己的意见(是或否),未注明意见的视为不同意。因为我县只有第一高中符合第一批志愿设置要求,所以考生在第一批中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第二批志愿:备选学校:实验中学(代码:410325000306)、第五高中(代码:410325000305)、第二高中(代码:410325000302),考生可选报其中任意两个统招志愿,并在统招志愿后的“是否同意择校”一栏内,注明自己的意见(是或否),未注明意见的视为不同意。
考生和家长在填报择校志愿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择校”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缴费报到,不得放弃该志愿,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其他志愿。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在未被录取的学生中征求志愿。在填报志愿时,要充分体现志愿的“自愿性”,学校和老师不能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学生志愿填报后,由学校负责打印,家长确认签字后不得更改。
(三)考试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采用全省统一命题印制的试卷。2015年洛阳市中招考试满分为705分,其中文化课满分为600分。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配备相关设备。考试时间和各学科分值为:
日期? 时? 间? 科目 分值 备注
???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 16:40—17:30 50分钟 化学 50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20?
??? 10:50—11:50 60分钟 思想
品德?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测评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并按满分6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电教室具体实施,按照每科10分,三科共3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信息技术考试由电教室具体实施,按满分15分计入中招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四)阅卷
中招阅卷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网上阅卷。教育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阅卷工作,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搞好培训,提高阅卷质量,确保客观、公正。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加强试卷保密工作,加强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
(五)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1、实行综合评定和分配生制度
进一步深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5〕59号)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定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
为了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薄弱初中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省级示范性高中,即第一高中的统招计划的50%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分配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分配生分配的依据为2015届初中毕业生入初中时的注册人数。跨区域入学或没有正式学籍的考生,不能享受分配生政策。
2、录取原则、范围和程序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2015年招生计划(各高中招生计划另发),在规定范围内,依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分批次划线,依次录取。录取时,按照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依次录取,如达到第一志愿录取分数(含择校),则不考虑第二志愿,依次类推;如达不到第一批录取分数(含择校),则依次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录取。仍未被第二批次录取的,可根据征求志愿,进行补录。各高中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等额划定,择校生最低控制线根据计划、志愿和考试情况确定。
分配生在录取时,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享受分配生计划的考生可降50分录取。分配生名额未完成的,空缺计划转录统招生。
(六)相关政策
1、三限政策
高中招生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择校生比例暂按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人数)的10%安排,待国家有关部委文件下达后,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限分数,不得突破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学生;限钱数,择校费的高限标准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三年1.8万元,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三年1.2万元,一般高中每生三年0.7万元。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2、照顾政策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高中时照顾10分。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9)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符合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交验有关的证件,逾期不交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作为照顾对象。甄别照顾对象,把握照顾标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对待。凡照顾对象名单,均要在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采取措施,坚决制止中招考试中的各种不正之风。要严肃招生纪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有关学校要加强中招工作的领导,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中招领导小组。实行中招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搞好宣传,营造和谐氛围
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涉及社会的稳定,今年的中招政策要求高、变化大,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中学要认真宣传中招的有关政策,特别是要重点宣传今年的招生方式及政策变化,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改革的理解和广泛的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学校要重视招生宣传,实事求是发布招生信息,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教基〔2007〕252号)的规定,不准发布虚假信息。各高中进行的宣传咨询工作应在本校区内或指定时间地点进行,一律不得进入初中学校干扰教学秩序,各初中要把今年招生政策的主要内容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告知家长,要召开家长会等专题会议,讲清楚中招考试的意义、讲清楚志愿填报的重要意义,教育考生和家长仔细阅读相关资料,了解政策,慎重选择。
(三)安全保密,确保万无一失
高度重视中招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制定严密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与相关人员签定安全保密责任书(见附件4),确保师生安全和试题试卷保密。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监控,积极采用科学手段提高阅卷质量,确保考试的公平性。
(四)严格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加强监管,强化问责,凡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要求不准违规跨区域招生。各初中要做到不接待跨区域招生人员,不提供毕业生信息,并阻止进校园宣传。学校任何人员不得为跨区域招生组织生源,从中谋利,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加强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普通高中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积极向教育局反映,教育局一定及时给予答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今年将大力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有“大班额”的学校实行“报告制度”,对于出现超大班额和“大班额”下降达不到50%的学校,校长将一律免职或解聘。违犯“三限”等政策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五)继续实行升学目标责任制,做好防止生源外流工作
各初中要做好毕业生思想工作,防止生源外流。教育局继续实行招生工作目标考核,各乡镇(校)要确保中招成绩前300名考生在我县高中入学率达到90%,每超一个百分点在学年度教育教学综合目标考核成绩中加3分,低一个百分点扣3分;确保本乡镇(校)毕业生在嵩县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0%,每超一个百分点在学年度教育教学综合目标考核成绩中加1分,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各高中要为这些优秀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优秀生源外流。
(六)落实制度,保证工作圆满顺利
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教育局将与各学校签订中招工作诚信协议书(见附件5),参与监考、阅卷、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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