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上级下达嵩县相关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专项扶贫资金)34195.016699万元,按照《嵩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嵩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备案的报告》(嵩政﹝2017﹞49号)文件,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34万元
2、中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奖补资金77万元
3、中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资金79万元
4、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2万元
5、中央、省级农业发展资金2225.55万元
6、中央、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786万元
7、中央、省级林业发展资金283.78万元
8、中央、省级县乡道危桥改造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及车购置税资金7798.2万元
9、中央、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11.15万元
10、中央、省级以工代赈基建投资资金740万元
11、省级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14万元
12、省级畜牧业专项资金48万元
13、省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55万元
14、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19万元
15、市级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73万元
16、市级农业专项资金531万元
17、市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5万元
18、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12万元,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资金920万元,安排扶贫资金6900万元,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733.336699万元。纳入统筹整合范围8633.336699万元,县配套安排扶贫资金3332万元。
以上统筹整合资金合计34195.016699万元,县本级另安排扶贫资金3332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嵩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嵩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备案的报告》(嵩政﹝2017﹞49号)文件,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基础设施类,投资13597.442741万元;
二是公共服务类,投资1339.293902万元;
三是产业扶贫类,投资18691.785594万元;
四是其他类,投资567.169774万元;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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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财政局
????????????????????????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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