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嵩县2018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嵩脱贫〔2018〕4号)、嵩县脱贫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烟叶产业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嵩脱贫〔2018〕17号)和《嵩县烟叶产业助力脱贫攻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嵩烟指〔2018〕2号)相关要求。经审核,嵩县闫庄镇金庆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嵩县科硕农民专业合作社、嵩县富隆种植专业合作社、嵩县和家乐家庭农场四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符合2018年烟叶产业农民合作社补贴资金政策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县烟叶生产办公室或烟草局办公室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附:嵩县2018年烟叶产业农民合作社补贴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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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嵩县烟叶生产办公室 电话:0379-66312033
嵩县烟草专卖局 电话:0379-66314681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