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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嵩县县委 嵩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嵩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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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嵩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政府目标,建立健全政府决策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统一思想,扎实安排部署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于7月20日印发《关于转发河南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嵩法组办〔2019〕5号),明确指导思想和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方案》细化了10大项工作任务和29项具体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等内容,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精准的“路线图”和“施工图”。12月20日,举办2019年度乡科级领导干部暨行政执法人员专题法治培训,通过此次培训,使参训人员更深刻地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以及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将法治思维贯彻到日常工作方方面面,为全面提升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及法治服务群众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县委、县政府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嵩县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深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县级行政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现已将调整的清单目录以嵩编办〔2019〕19号文件公布。二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对现行乡镇行政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结合下放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共梳理乡镇权责事项147项(车村国家级经济发达镇187项)。

  (三)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

  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县政府领导交办或部门提请审核的15起文件进行审核,其中规范性文件3起,我们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向市政府、县人大报备了起草说明、备案报告等全部资料。另外,为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4月份,印发《关于开展涉及中介服务垄断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嵩法组办〔2019〕2号)。通过清理,进一步优化服务改革,破除中介服务垄断。10月份,县政府对2019年9月30日之前,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印发《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嵩法组办〔2019〕14号)。本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4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2件,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3件。

  (四)严格落实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制度

  2019年,除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外,对制定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土地出让方案等65件涉法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核建议350余条,为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组织水利、水产、国土、环保等部门、邀请律师、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对《陆浑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进行研讨,提出两大项11条修改建议。

  (五)积极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按照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认真高效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明确行政复议工作人员3人负责案件办理,完善《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行政复议工作做到了“定人、定岗、定责”和“依法受理、严格审查、限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情况:2019年,县政府新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4件,办结13件。全年未发生1起复议案件办结后引发行政诉讼的情况。

  积极配合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应诉案件情况:2019年县政府作为被告应诉的案件共28件,其中当期发生23件,结转去年案件2件,结案12件。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019年8月9日,嵩县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嵩法组办〔2019〕8号),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明晰权责分工,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落实工作。2019年8月20日出台了《嵩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嵩法组办〔2019〕10号),确定了“三项制度”的工作任务、具体举措、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均按照要求基本完成了相关制度设计和推进计划,切实提升了执法成效。行使自由裁量权恰当。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优秀案卷评选活动。2019年11月8日,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优秀执法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对全县林业局、环保局等30余家执法部门2019年1月1日立案至2019年10月30日结案的50余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通过执法部门自查、优秀案卷推荐、县评查组集中评查等环节,及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10月份,印发《关于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嵩法组办〔2019〕11号),从新闻、工商等行业中聘请2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加强公众对执法队伍的监督,努力推进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七)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嵩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要求,于8月15日印发《嵩县2019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嵩法组办〔2019〕9号),扎实部署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各项工作。我县在完成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放在典型培育方面。积极推荐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嵩县应急局参加洛阳市第五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同时,还推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应急管理局三家单位参加省、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评选。通过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存在问题

  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总体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面对中央、省、市对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实现时限的紧迫要求,个别乡镇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对压力传导的感觉明显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工作较为滞后;二是相对于群众法治意识、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的法治意识还需加强,执法行为、执法程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相对于社会矛盾多发易发的态势,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的技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2020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0年,我们将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出台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全面、细致、扎实的部署,认真完成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

  (二)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备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拓宽行政复议案源,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力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层级监督、化解行政争议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做好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工作。按照省、市政府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县政府对各乡镇及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的组织、评议等相关工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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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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