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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嵩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公告公示

来源:扶贫办 时间:2022-10-26

  根据县脱贫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2020年嵩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3312.34万元,安排各类项目457个,其中:规划基础设施项目326个,产业类项目131个。项目安排以下:

  现将《嵩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公告公示如下:

  附件1:嵩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附件2:嵩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 12317

  河南省扶贫办监督电话: 0371-65919535

  洛阳市扶贫办监督电话: 0379-65956505

  嵩 县扶贫办监督电话: 0379-66311934

  嵩 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0379-66337858

  ? ? ? ? ? ? ? ? ? ? ? ? ? ? ? ? ? ? 2020年5月8日

嵩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 施 方 案

  为充分发挥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按照《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和《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通过整合涉农财政资金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基本原则,围绕《嵩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重点解决制约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突出问题,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度5个贫困村、5703人稳定脱贫任务。

  三、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文件确定的使用范围,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我县计划整合资金43312.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1116.1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868.8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7296.3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031.02万元。

  四、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根据县脱贫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2020年嵩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3312.34万元,安排各类项目457个,其中:规划基础设施项目326个,产业类项目131个。项目安排如下: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0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计划投资17132.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38.82万元、省级资金102.8万元、市级资金6409.52万元、县级资金8981.02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该项目解决全县16个乡镇19个贫困村和118个非贫困村贫困群众出行问题。包括通村通组道路硬化,配套桥梁、护坡、错车平台等工程建设,具体建设任务为:建设道路长306.8公里,路基11千米,护坡挡墙1552米,桥6座,错车平台71个,道路排洪工程2公里,维修道路6200平方米。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2387.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38.82万元、市级资金6192.32万元,县级资金4556.64万元。

  时间进度:第一批计划2020年3月完成招投标,2020年3月初开工建设,2020年6月20日前完工,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第二批2020年3月底前完成招投标,2020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2020年6月20日前完工,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

  绩效目标:完成交通行业扶贫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的扶贫任务,解决全县16个乡镇19个贫困村和118个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贫困群众出行问题,群众满意度达到96%以上。

  (5)责任单位:交通局、城关镇等十六个乡镇政府

  (6)主管单位:交通局

  2、安全饮水及河堤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共建设机井110眼,水泵75台,无塔供水器30个,管网344.98千米,蓄水池59座,拦水坝33座,管理房51间,水厂2座,计量柜5个,河堤5座,闸阀井49个。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4744.3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2.8万元、市级资金217.2万元,县级资金4424.38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0年3月初完成招投标,2020年3月中旬开工建设,2020年6月20日前完工,2020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19个贫困村和92个非贫困村2155户7859人群众安全饮水问题,群众满意度达到97%以上。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城关镇等十六个乡镇政府

  (6)主管单位:县水利局

  (二)农村产业类建设项目

  2020年产业项目计划投资26180.1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507.33万元、省级资金5766.06万元、市级资金886.79万元、县级资金2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农业特色产业奖补类项目:

  (1)建设任务:一是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发展中药材种植2万亩,特色产业2万亩,食用菌3000万袋,桑蚕0.6万亩。奖补资金分两种形式使贫困户受益。一是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资产收益、股份帮扶、订单农业、代种代养托管帮扶等形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根据《嵩县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奖补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奖补,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发展中药材1亩以上,每亩给予400-600元补贴,改造提升山茱萸、皂角等木本中药材1亩以上,每亩给予300-400元补贴,新发展特色1亩以上,每亩给予300-500元补贴,新发展食用菌3000袋以上,每袋奖补1元等。二是16个乡镇每个乡镇一个村,每村18万元,共计16个村288万元,与洛阳阡陌桑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发展养蚕项目,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7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00万元。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完工验收。采用先建后补,县乡村三级验收复核,确定奖补。

  (4)绩效目标:计划带动贫困户10000户,贫困人口30000人,实现亩均增收1000元,户均增收2000元。并到2020年底,全县16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并形成稳定的收入渠道和发展壮大的有效路径,收入重点支持贫困人口发展,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及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产业设施项目:

  建设任务:建设食用菌种植大棚1062个,产业基地建设配套部分设施9个,建设菌棒菌种生产车间及食用菌基地13个,双孢菇基地一个,建设养蚕大棚242个,中蚕共育厂房7个及小蚕共育厂房1个,建设奶山羊基地1个,建设养牛、养鸡、养猪、养蜂项目16个,建设赤松茸试验示范点6个,建设烟炕162个,建设桑茶加工、红薯加工、大葱、香椿、猕猴桃、槲叶加工、中药材交易等基地8个。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14233.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80.5万元,省级资金5766.06万元,市级资金886.79万元。

  (3)时间进度:第一批计划2020年3月初完成招投标,2020年3月初开工建设,2020年6月20日前完工,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第二批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2020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2020年6月20日前完工,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利用整合资金发展产业,增加集体经济,使群众就近务工,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解决群众就近就业问题,使群众可在家门口增收致富,通过农业产业项目预计带贫10000人以上,带动贫困户年均收益5000元以上,通过农业产业带贫帮扶实现脱贫增收,带动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5万元左右,收入重点支持贫困人口发展,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项目形成的物化资产,产权归项目所在村集体所有,收益用于扶持贫困户。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城关镇等十六个乡镇政府

  (6)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烟草产业项目

  (1)建设任务:一是通过直接帮扶模式或对无劳动能力户采取代种的模式,按照《嵩县2020年烟叶产业助力脱贫攻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在全县发展烟叶产业1.5万亩进行奖补,每亩补贴300元,对贫困户及带贫企业进行奖补。

  (2)时间进度:该项目从2020年3月开始,2020年6月前完成。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4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0万元。

  (4)绩效目标:通过烟叶产业奖补及烟炕建设项目,通过企业带贫及贫困户自主发展,对500余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烟叶产业实现脱贫提供保障,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烟草专卖局

  (6)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畜牧产业奖补项目:

  (1)建设任务:通过直接帮扶模式或对无劳动能力户采取代养的模式,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通过自主发展养殖实现脱贫,凡养殖1头牛、5头猪、10只羊、200只兔、200只鸡(山鸡、乌鸡或孔雀等)、500只肉鸽(或鹌鹑)、5箱蜂等,县政府给予奖补2500元,养殖规模低于上述标准,不予补贴,超过标准的,牛每头增加补贴2500元,猪每头增加补贴500元,羊每只增加补贴250元,兔、鸡等每100只增加补贴250元,蜂每箱增加补贴500元。每年每户种养业奖补累计不超过(含)5000元。具体奖补政策和补贴标准按照《嵩县畜牧产业扶贫奖补实施方案》进行奖补。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8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0万元。

  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标,2020年3月开始实施,2020年10月完成。

  绩效目标:通过畜牧产业奖补,引导企业、合作组织带贫1000户,带动贫困户年均收益3000元以上,通过畜牧产业带贫帮扶实现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责任及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林业产业奖补项目

  (1)建设任务:皂角为主的经济林改良和抚育,规模60万株。以贫困村为主集中连片新发展经济林,贫困户参与经济林改培的,每亩补贴300元,具体奖补政策和补贴标准按照《嵩县经济林改培扶贫实施方案》进行奖补。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6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0万元。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标,2020年3月开始实施,6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林业产业奖补,引导企业、合作组织带贫2000户,带动贫困户年收益2000元以上,通过林业产业带贫帮扶实现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及主管单位:县林业局

  6、就业扶贫项目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补贴项目

  建设任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培训6000人,为6000人补贴每人每天30元。

  (2)资金安排:投入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万元。

  (3)时间进度:不需招标,2020年1月开始,2020年6月30日前结束。

  (4)绩效目标:预计惠及困难群众6000人,提高贫困群众技能发展产业水平,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及主管单位:县人社局

  ——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补贴:

  (1)建设任务:疫情期间为贫困家庭劳动力发放交通生活补贴,就业收入达10000元的发放交通生活补贴200元,就业收入达15000元的发放交通生活补贴300元,就业收入达20000元发放交通生活补贴500元。

  (2)资金安排:投入资金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万元。

  (3)时间进度:不需招标,2020年1月1日前开始,2020年6月30日前结束。

  (4)绩效目标:预计惠及困难群众2.4万人,鼓励贫困群众激发内生动力,加强就业能力,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及主管单位:县人社局

  ——扶贫车间就业补贴项目:

  (1)建设任务:疫情期间扶贫车间贫困人员务工每人每天发就业发放交通生活补贴5元,年人均1800元。

  (2)资金安排:投入资金3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30万元。

  (3)时间进度:不需招标,2020年1月1日前开始,2020年6月30日前结束。

  (4)绩效目标:预计惠及困难群众500人,鼓励贫困群众激发内生动力,加强就业能力,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及主管单位:县人社局

  7、金融扶贫类项目

  ——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带动和帮助5004户贫困户发展生产,给予扶贫货款贴息。预计2020年全县金融扶贫企业贷款2000万元,按县级使用省级以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政府性担保机构按照每年1%担保费率给予补助。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893.1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73.14万元、县级资金20万元。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20年3月开始实施,预计2020年10月30日前完工验收。

  (4)绩效目标: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5004户,带动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及主管单位:县科工局

  8、雨露计划项目

  (1)建设任务:对6955人次贫困群众开展分类培训。其中:致富带头人培训25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80人,短期技能培训2291人,职业教育4459人。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共计1073.6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73.69万元。

  (3)时间进度:不需招标,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开展培训及实行补贴,提高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及专业技能水平,增加其就业率,直接和间接带动贫困户6955人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及主管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五、资金使用操作流程

  (一)项目操作流程

  1.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依据年度脱贫任务和项目需求,每年10月底前组织有关乡镇建立项目库,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统筹安排整合资金,将任务分解到乡镇和各行业部门。

  2.乡镇根据贫困村脱贫标准,将脱贫任务、项目分解到各贫困村,制定年度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实施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行文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项目批复后,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由乡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乡镇政府实施的,乡镇政府负责项目评审、招标采购和项目实施,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编制指导、方案审核、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报账和拨款。由行业部门实施的,行业部门负责项目规划、评审、招标采购、项目实施、验收、报账和拨款。乡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政府采购、招投标及监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村向乡镇政府提出初验申请,乡镇政府初验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复验申请,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验,并出具复验报告。对不符合项目规划或技术标准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再进行复验。

  (二)资金统筹程序

  县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财政资金文件后,及时汇总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备,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县财政局将统筹整合资金额度正式通知县扶贫办及相关单位。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坚持常态化,对收到的上级资金文件,及时收集,及时上报,及时审批,及时安排使用。

  (三)资金拨付程序

  县财政局将统筹整合资金全部拨入项目责任单位,由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项目批复对施工单位进行拨付;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贴)类资金应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补助(贴)对象个人账户。

  (四)资金报账程序

  项目实施、验收后,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县级报账制管理制度,备齐有关手续到财政部门办理报账。财政部门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项目资金按进度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或农户一卡通(直补到户)。行业主管部门写出整合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同时,按照审计部门要求,整理文字、音像等项目资料办理有关手续,提请县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整合机制。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信息情况,建立健全运转灵活的工作协调机制。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查找和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协调各涉农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2、科学组织实施,搞好部门衔接。各乡镇和各行业部门要在脱贫规划的引领下,科学编制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行业部门要加强与乡镇之间规划衔接,确保规划的可行性、操作性,确保整合资金项目切实可行。

  3、加强部门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建立工作通报和约谈制度。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项目监督,确保整合项目资金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4、突出绩效评价,强化责任追究。项目完工后,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主要对各乡镇脱贫规划制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项目库建设和实施管理、统筹整合资金责任落实以及脱贫成效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财政、扶贫和项目实施单位责任,对在整合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责任。

  附件:嵩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项目明细表

嵩县方案明细表(5.8公示).xls
a62260ae492d810f06b411b36b4cff08.xls?(296.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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