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常态化移交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0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接收工作已全部完成,为进一步做好今后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的移交接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嵩企改〔2020〕1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现就今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的移交接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常态化移交接收的主体
(一)常态化移交的主体为已与我县签订过移交协议并参加统一移交的国企直接纳入到常态化移交范围;未与我县签订移交协议并参加统一移交的企业,需先经市国资委和县深改办确认后,再纳入到常态化移交的范围。
(二)常态化接收的主体按照《实施方案》执行,一是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接收主体为有关乡(镇)、村委会(社区);二是人事档案管理的接收主体为嵩县人社局(县档案局配合);三是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主体为县委组织部、有关乡(镇)党委办。
二、常态化移交的接收流程
(一)退休人员的接收流程
1.纳入到移交范围的国企,在退休人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整理出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填写《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情况调查表》《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花名册》(以下简称“两表一册”)。
2.将“两表一册”交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移交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后盖章予以确认、备案。
3.国企组织退休人员到移交地有关乡(镇)的村委会(社区)报到,将经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的“两表一册”一并交给乡(镇)指定的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办机构。
4.乡(镇)和村委会(社区)接收退休人员后,按照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要求,核实并完善人员信息,建立台账,制作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
(二)档案的接收流程
1.纳入到移交范围的国企,在退休人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将退休人员档案按要求装订成册并进行数字化处理,填写《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移交名册表》(以下简称《档案移交名册表》)。
2.国企派专人将密封好的档案(包括对其数字化处理后的电子资料)、《档案移交名册表》送到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对国企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核对无误后办理接收手续。
(三)党组织关系的接收流程
纳入到移交范围的国企,在退休党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准确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移交管理花名册》,并核实党员档案、党费交纳等情况后,再根据党内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规定,网上办理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有关要求
乡(镇)、各有关单位和各国有企业应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努力做好今后国企退休人员常态化的移交接收工作。未尽事宜,请参照《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嵩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