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环监表(2021)8号
批复的表关于黄河流域嵩县赵村川河道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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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崇尚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黄河流域嵩县赵村川河道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期建设)(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的《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该项目位于嵩县大坪乡,治理范围主要为赵村川(阎屯村至大坪乡和库区乡交界处7km,后场村、流涧峪村、枣园村各1km(沿村庄地段),治理河道全长10km,项目总投资7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0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新筑堤防、岸坡修整防护、景观水面、绿化休闲、堤顶防汛路修建等。
二、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施工期废气。落实《洛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防尘措施,周围设置2.5米以上围栏,围挡上方设洒水喷头,移动炮雾装置,防尘覆盖。建设车辆冲洗装置,禁止车辆带泥砂上路;对运输物料车辆进行封闭或遮盖,防止物料沿途丢撒;运输道路和施工场地要定时洒水,防止扬尘二次污染。
2、施工期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车辆清洗或降尘用水,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3、施工期噪声。施工应改进施工技术,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点禁止施工;在敏感点施工时,设置临时隔声围挡;运输车辆通过敏感点时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施工期固废。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开挖表土暂存于临时堆场,土石方暂存于堆土场,用于后期实施植物措施或复耕,弃土(石)方一部分土方回用回填,一部分石方开挖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5、生态保护及恢复。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护坡铺设生态植毯,河道内栽种水生植物;两岸设置绿廊种植乔、灌、草植被,道路一侧设垃圾桶。
三、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执行环保总量部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表要求。
四、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六、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今后国家或省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执行新的标准。
八、嵩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监督项目“三同时”的落实。
2021年5月6日
抄送:环境监察大队、陕西崇尚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