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环监表(2021)10号
关于洛阳绿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分装3万吨袋装水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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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洛阳绿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分装3万吨袋装水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的《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洛阳绿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大章镇杨庄村,于2017年从嵩县力拓有限公司取得所有权,年分装3万吨袋装水泥。项目占地5333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67万元。
二、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1、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洛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防尘措施;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用于厂区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音设备,防止噪声扰民;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其它建筑垃圾送往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废气污染防治。包装机出料皮带全密闭,装车工序用围挡全密封;水泥筒仓呼吸孔设引风管道,包装机下料口设集气罩,粉尘经引风管和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满足河南省地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或车辆冲洗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高噪声设备采用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用于附近村庄铺路;废包装袋经固废间暂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6、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和各项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三、你单位要向社会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今后国家或省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执行新的标准。
七、嵩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落实。
2021年5月27日
抄送:环境监察大队、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