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脱贫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2021年嵩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4520.68万元,安排各类项目358个,其中:规划基础设施项目271个,产业类项目87个。项目安排以下:
现将《嵩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公告公示如下:
附件1:嵩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附件2:嵩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
嵩 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0379-66311934
嵩 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0379-6633785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1年8月15日
? ? ? ? ? ? ? ? ? ? ? ? ? ? ?2021年嵩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关于继续支持脱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支持脱困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聚集政策全力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增加群众收入,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帮扶从到村到户向到乡到村带户转变,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推动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以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持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扮靓农村人居环境,确保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三、实施目标
一是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稳岗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围绕“林、药、烟、牧、菌”等主导产业,谋划一批与产业链紧密关联的重点项目,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基地培育,强化利益联结,壮大优势产业;继续实施特色产业奖补,提高专业合作社和群众发展产业积极性,壮大特色产业规模。鼓励乡村因地制宜精准谋划一批可物化、可持续、便于监管、永续经营的到乡到村设施类项目,完善利益联结,实现带户发展。对资源禀赋限制,集体经济薄弱的村,捆绑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集中用于龙头企业培育,明晰产权到乡到村,实现带村带户发展。支持乡村振兴规划中的项目,侧重沟域经济带和有效衔接示范村建设。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文件确定的使用范围,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1年我县计划整合资金44520.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1962.0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105.6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724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210万元。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根据县脱贫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2021年嵩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4520.68万元,安排各类项目358个,其中:规划基础设施项目271个,产业类项目87个。项目安排如下: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安排271个,预计投资19820.4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729.41万元、省级资金6105.62万元、市级资金5378.91万元、县级资金1606.54万元。
1. 2021年嵩县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道路总长140.493公里,其中水泥道路长104.449公里,沥青路面14.844公里,修补路面21.2公里。修建管涵6处,共计963米,修建排水(污)管2730米,检查井14座,污水井25个,化粪池1个。建设过水路面4处,小桥13座,饮水管网1320米,修建护堤(护坡)4913米,挡土墙2806米,工程挖方24971立方,填方33165立方。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3062.0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21.32万元、省级资金5905.97万元,市级资金3417.40万元,县级资金17.39万元。
时间进度:第一批计划2021年3月初完成招投标,2021年3月中旬开工建设,2021年6月20日前完工,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第二批2021年4月中旬前完成招投标,2021年4月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7月10日前完工,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验收。第三批2021年5月初前完成招投标,2021年5月中旬前开工建设,2021年10月30日前完工,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验收。
绩效目标:完成交通行业扶贫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的扶贫任务,建设道路长140.493公里,解决全县3.5万名群众出行问题,群众满意度达到96%以上。
责任单位:16个乡镇政府
主管单位:交通局
2. 2021年嵩县安全饮水及河堤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共建设机井43眼,大口井14眼,集流井3眼,截流坝7处,钢管16.012千米,蓄水池44座,无塔供水器22台,水泵59台,水表150块,阀门16个,电缆8560米,启动柜13台,闸阀井85个,管理房44间,清淤泥2200方,护堤1座,填方800方,泄洪闸门1套,水塘1座,水厂1座,铺设管道182.076千米,阀门井33个,清水池1座,变压器1台,水塔1个,检测井3个,拦渣坝1座。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2917.66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03.089万元、省级资金14.58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3月初完成招投标,2021年3月中旬开工建设,2021年10月30日前完工,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巩固提升全县1.2万人群众安全饮水问题,群众满意度达到97%以上。
(5)责任单位:16个乡镇政府
(6)主管单位:县水利局
3. 2021年嵩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便民服务中心1个1148平方米,垃圾港湾66个,垃圾中转站400平方米,管理方2间,垃圾分类点3处,路肩整治2500米,路面铺装3500平方米,场地平整15300平方米,回填土方10078立方米,道路加宽2500平方米,公厕11个,化粪池4个,污水管网32580米,雨水沟720米,污水处理站5个,污水渠楼盖板450 米。污水检查井157个,污水处理厂1 个,排水渠850米,水泥路面4840平方米。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3840.73万元,中央资金105万元、省级资金185.07万元、市级资金1961.51万元、县级资金1589.15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3月初完成招投标,2021年4月中旬开工建设,2021年10月31日前完工,2021年11月10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全县2万名群众农村人居环境,使得居住环境清洁、垃圾、污水得到治理,提高群众认同感和幸福感;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7%以上。
(5)责任单位:16个乡镇政府
(6)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
2021年产业项目计划安排87个,预计投资24700.1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232.65万元、市级资金1864.09万元、县级资金7603.46万元。
1.2021年嵩县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及补贴类项目
建设任务:一是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发展中药材种植5万亩,特色产业2万亩,食用菌13000万袋,桑蚕0.6万亩。奖补资金分两种形式使脱贫户受益。一是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资产收益、股份帮扶、订单农业、代种代养托管帮扶等形式带动脱贫户持续增收,根据《嵩县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奖补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奖补,建档立卡户新发展中药材1亩以上,每亩给予400-600元补贴,改造提升山茱萸、皂角等木本中药材1亩以上,每亩给予300-400元补贴,新发展特色1亩以上,每亩给予300-500元补贴,新发展食用菌1万万袋以上,中药材等特色产业6万亩,新发展桑蚕种植5000亩。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5148.7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148.71万元。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31日前完工,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验收。采用先建后补,县乡村三级验收复核,确定奖补。
(4)绩效目标:计划带动脱贫户10000户,脱贫人口30000人,实现亩均增收1000元,户均增收2000元。并到2021年底,全县16个乡镇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并形成稳定的收入渠道和发展壮大的有效路径,收入重点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及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2021年嵩县产业设施项目
(1)建设任务:养殖大棚29个,桑蚕养殖车间2个,小蚕共育车间1个;晾晒场1500平方米,温室大棚36个,有机肥生产生产车间一座,菊花种植科研中心一座,扶贫产业园一座,污水处理厂1座,1200平方米蛋鸡养殖鸡舍1座,猪舍1栋,建成游客餐饮服务中心220㎡,硬化农产品集散场地4000平米;农产品销售平台2570平方米;农业展示基地3200平方米,旅游设施配套污水管网6000米,钢支架25个,遮阴棚25个,烤房一个;保鲜冷库一个,2000立方米青贮池一个,香菇炕房6个,肉制品加工生产车间3300平米,剁椒生产设备一套,菊花加工厂房1座,小米加工厂房一座,农副产品加工厂房一座;红薯大棚15个;大叶百合种子繁育基地50亩,炕房91个;香椿加工设备1套;采摘园1000平米;冷库460平米。建设中药材质量检测中心6687.24平方米,前处理(炮制)车间9829.8平方米,前处理提取车间4752平米,动力中心972平米,研发中心5403.65平方米,卫材车间3589.92平方米,综合制剂车间7916.59平方米,污水处理池640平米、消防水池3500立方米。建设旅游用房330平方,民宿10间,公厕4个;建设大口井4眼,供水器1台,深水井水泵1台,配电箱4台,热泵1台,变压器7台,机电房1座,供水管650米,电缆线250米,管理房50平方米,停车场7750平方米,道路硬化10800米,道路整治11010米。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15982.5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63.83万元,市级资金1864.09万元,县级资金6554.66万元。
(3)时间进度:第一批计划2021年3月初完成招投标,2021年3月中旬开工建设,2021年6月20日前完工,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第二批2021年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2021年4月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7月10日前完工,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验收。第三批2021年5月初前完成招投标,2021年5月中旬前开工建设,2021年10月31日前完工,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利用整合资金发展产业,增加集体经济,使群众就近务工,进一步拓宽脱贫群众增收渠道,解决群众就近就业问题,使群众可在家门口增收致富,通过农业产业项目预计带贫10000人以上,带动脱贫户年均收益5000元以上,通过农业产业帮扶实现稳定增收,带动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5万元左右,收入重点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发展,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项目形成的物化资产,产权归项目所在村集体所有,收益用于扶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5)责任单位: 16个乡镇政府
(6)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 2021年嵩县务工就业奖补项目
(1)建设任务: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每人务工收入10000元,奖补200元;每人务工收入15000元,奖补300元;每人务工收入20000元,奖补500元。
(2)资金安排:投入资金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万元。
(3)时间进度:不需招标,2021年1月1日前开始,2021年10月31日前结束。
(4)绩效目标:预计惠及群众2.4万人,鼓励脱贫群众激发内生动力,加强就业能力,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及主管单位:县人社局
4. 2021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小额信贷贷款期内贷款额度1020.11万元,贴息数额929.26万元;2021年新增贷款户数600户,新增贷款规模1836万元,贴息数额90.85万元。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1020.1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20.11万元。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1月开始实施,预计2021年12月20日前完工验收。
(4)绩效目标:惠及建档立卡户5600户,带动脱贫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及主管单位:县科工局
5. 2021年嵩县雨露计划项目
(1)建设任务:对6500人次脱贫群众开展分类培训。其中:致富带头人培训2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0人,短期技能培训1800人,职业教育4000人。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共计1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
(3)时间进度:不需招标,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开展培训及实行补贴,提高脱贫人口受教育水平及专业技能水平,增加其就业率,直接和间接带动6500人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及主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6. 2021年嵩县公益岗位补助项目
(1)建设任务:按照目前护路员,公岗岗位补贴为1900元/月、社保补贴为668.7元/月,310个村每村1名护路员公益岗位,每月每人400元。
(2)资金安排:投入资金1048.8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048.8万元。
(3)时间进度:不需招标,2021年2月1日前开始,2021年10月30日前结束。
(4)绩效目标:预计惠及群众1560人,鼓励脱贫群众激发内生动力,加强就业能力,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责任及主管单位:县人社局
六、部门分工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整合资金项目的统筹协调、分类、排序、汇总、分配、批复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整合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下达和绩效目标批复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乡村振兴、财政、发改、人社、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行业部门负责项目规划设计、绩效目标的申报、监管、验收及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项目原则上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核工作;审计部门会同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等部门,负责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工作。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项目操作流程
1.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依据年度任务和项目需求,组织有关乡镇建立项目库,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统筹安排整合资金,将任务分解到乡镇和各行业部门。
2.乡镇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的项目计划,制定年度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实施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行文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
3.项目批复后,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由乡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乡镇政府实施的,乡镇政府负责项目评审、招标采购和项目实施,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编制指导、方案审核、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报账和拨款。由行业部门实施的,行业部门负责项目规划、评审、招标采购、项目实施、验收、报账和拨款。乡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政府采购、招投标及监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提出初验申请,乡镇政府初验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复验申请,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验,并出具复验报告。
(二)资金统筹程序
县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财政涉农资金文件后,及时汇总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备,报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县财政局将统筹整合资金额度正式通知县乡村振兴局及相关单位。对收到的上级资金文件,及时收集,及时上报,及时审批,及时安排使用。
(三)资金拨付程序
县财政局将统筹整合资金全部拨入项目责任单位,由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项目批复对施工单位进行拨付;涉及脱贫人口个人的补助(贴)类资金应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补助(贴)对象个人账户。
(四)资金报账程序
项目实施、验收后,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县级报账制管理制度,备齐有关手续到财政部门办理报账。财政部门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项目资金按进度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或农户一卡通(直补到户)。按照审计部门要求,整理文字、音像等项目资料办理有关手续,提请县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整合机制。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运转灵活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涉农部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信息情况。
2、科学组织实施,搞好部门衔接。各乡镇和各行业部门要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引领下,科学编制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规划的可行性、操作性,确保整合资金项目切实可行。
3、加强部门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县监察、审计、财政、乡村振兴局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建立工作通报和约谈制度。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引导脱贫群众主动参与项目监督。
4、突出绩效评价,强化责任追究。项目完工后,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单位责任,对在整合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责任。
附件:嵩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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