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嵩环监表(2021)26号
? ? ? ? ? ? ? ? ? ? ? ? ?关于洛阳八达砂石料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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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洛阳八达砂石料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的《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该项目砂石加工厂位于嵩县饭坡乡汪城村,为嵩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管道开挖及伊河田湖段清淤项目的配套建设项目,年加工砂石24万吨,服务年限2年。主要建设内容有砂石加工区、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区等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项目占地面积7356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为22.5万元。
二、该项目已经建成,属未批先建,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经县环保局立案查处。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1.废气污染防治。按照环评要求,生产过程湿式作业,原料库、成品库密闭,设置雾化喷淋,下料口及颚式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抽风管道引至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经浓密机和压滤机处理,收集池收集后通过潜水泵输送至清水池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给料机、颚式破碎机、振动筛、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沉淀池底泥经浓缩、压滤后暂存于污泥暂存处,定期外售;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生态保护措施。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厂区绿化,厂区及入场道路全部硬化;2年服务期满后,若不继续完善手续,砂石加工厂拆除,对厂区进行生态恢复。
三、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四、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六、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今后国家或省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执行新的标准。
八、嵩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三同时”的落实。
2021年11月19日
抄送:环境监察大队、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