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嵩环监表(2021)29号
关于河南合通管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金属制品新型 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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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松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合通管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金属制品新型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的《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该项目位于嵩县产业集聚区田湖园区,占地面积13333.4平方米,租用嵩县顺达工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厂房,生产塑料管、不锈钢管,年产18000吨。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区、成品堆放区等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1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嵩县产业集聚区田湖园区的总体规划。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废气污染防治。挤出机排气口上方二次封闭,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引风管道引至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要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同时要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切割、焊接工序三面封闭,切割、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一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20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20)14号)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嵩县产业集聚区田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等离子切割机、破碎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金属边角料、原料包装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外售,塑料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废焊条、焊丝、切割、焊接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间要采取防晒、防风、防雨、防渗漏等防治措施。
三、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四、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
六、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今后国家或省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执行新的标准。
八、嵩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三同时”的落实。
?????????????????????????????????????????????????????????????????????????????????????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