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嵩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嵩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审议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县政府办公室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协调、管理工作,县司法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县政府办公室进行调整。
附件:嵩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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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嵩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 |
承办单位 |
备注 |
1 |
嵩县“金钼氟钾”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及远景规划(2026-2030年) |
嵩县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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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嵩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
嵩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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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嵩县“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 |
嵩县卫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