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日。
电话:0379-66335608?? 传真:0379-66311340?? 通讯地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嵩县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嵩县晨虹粉体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嵩县田湖镇千秋村 |
嵩县晨虹粉体材料有限公司 |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嵩县田湖镇千秋村,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主要建设1条破碎线,年产细砂18000t,石子180000t,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7万元。 ? |
1、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洛阳市2024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防尘措施;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清运肥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音设备,防止噪声扰民;土石方用于场地平整及绿化回填,建筑垃圾委托经核准的渣土清运企业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2、废气。原料库封闭,上方设置喷干雾降尘装置;给料机设置三面围挡,顶部设置集气罩,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顶部设置集气罩,传送带全密闭,设备与传送带转接处设置集气罩,粉尘经收集后进入1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相关要求和《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洛市环【2021】47号)涉PM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要求。 3、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产品渗出水、板框压滤机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所有废水不得外排。 4、噪声。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压滤泥饼、废滤袋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