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0日。
电话:0379-66335608?? 传真:0379-66311340?? 通讯地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嵩县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嵩县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洛阳市嵩县车村镇 |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嵩县分局 |
河南景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嵩县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位于洛阳市嵩县车村镇,为新建项目,工程治理河段为北汝河上游重点支流河道绸子河、水磨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疏浚、建设生态隔离带、浆砌石护坡、雷诺护垫护坡、浆砌石挡墙、生态连锁块护坡、河道水生态修复、防冲坎、生态小广场、步道等工程。河道疏浚总长21.1km、建设生态隔离带总长13.61km,面积13.06万m2、新建生态护坡(岸)工程总长17462.5m,其中新建仰斜式浆砌石护岸长5432m,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总长5542.4m,雷诺护垫护岸长2347m,生态连锁块护岸长4141.1m,建设防冲坎19道,河道水生态修复面积1.8hm2,建设5处小广场,修建步道长2262.6m。项目总投资8030万元。 |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严格落实《嵩县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嵩县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嵩县2024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文件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两个标准”要求;施工期设置施工围挡,对物料进行遮盖措施,对运输物料车辆冲洗并进行密闭,防止物料沿途丢撒。 (三)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道路洒水和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各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掏周边居民用于肥田,不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布设在远离敏感点的方位;施工现场靠近声环境敏感点设置临时围挡,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 (五)固废污染防治。剥离表土妥善堆存于临时堆土区,及时用于土地整治、覆土绿化;土石方优先回用于生态护岸工程雷诺护垫石笼内填料、防冲坎砌筑及回填,剩余部分作为土石方资源交由当地政府统一调配;部分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其余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地表水、噪声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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