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
电话:0379-66335608?? 传真:0379-66311340?? 通讯地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嵩县嵩源钢球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嵩县田湖镇小安头村南闫路南1000米 |
嵩县嵩源钢球制造有限公司 |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嵩县田湖镇小安头村南闫路南1000米,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建设内容为:对现有盐淬热处理生产线进行改造,将盐淬工艺变为油淬工艺,新增2条油淬热处理生产线及配套加工设备,新建2#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各一座,项目建成后由现有加工钢球1200t/a,提升至4000t/a。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1、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嵩县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嵩县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嵩县2024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嵩县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嵩环委办〔2024〕2号)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清运肥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音设备,防止噪声扰民;土石方用于场地平整及绿化回填,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2、废气。热处理生产线(油淬)设置一座二次封闭间,各个油槽设置集气罩,收集到的废气引入立式旋流油烟处理机+钢丝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亦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浓度建议值8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 3、废水。项目软水制备产生的清净下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循环液、硬磨液、金属清洗剂配比用水随废循环液、废硬磨液、废金属清洗剂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所有废水不得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固废。废金属屑、废树脂收集后外售;废循环液、废硬磨液、废金属清洗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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