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来,嵩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部署,坚持党委带头、全警动员、依法行政,确保了我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有力提升了新时期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水平,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如下。
一、本局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职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等基本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主体为在编人民警察,行政执法职权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行政执法人员主要分布在派出所、交警、治安、禁毒等警种,行政执法人员共计317人,警务辅助人员694人。
二、2023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情况
因2022年上半年疫情原因,数据较往年有差距。2023年1-12月行政处罚数(83435起)与2022年1-12月行政处罚案件数(55449起)对比分析,处罚数上升50 %,行政罚款10817487元。处罚领域无变化,大多为交通违法类、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殴打伤害类、赌博类、盗窃类行政案件。2023年根据市局安排部署的“打盗诈、压发案、护平安”百日攻坚、“豫筑平安.清风护夏”进一步加大了对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行政拘留数(975人次)比去年(584人次)上升了67%。
2023年1-12月行政强制数(1504起)与2022年1-12月行政强制数(1183起)对比分析,强制数上升了27%,强制领域无变化,多为暂扣车辆行政强制措施。
2023年1-12月行政许可数(8657个)与2022年1-12月行政许可数(2715个)对比分析,上升了218%,许可领域无变化。
2023年1-12月行政检查数(4351起)与2022年1-12月行政处罚案件数(2135宗)对比分析,检查数上升了103%,检查领域无变化。
三、专项报告
(一)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落实情况
涉及我局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有两项,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不予处罚情况。我局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各派出所及局直各大队在行政执法中要严格落实。对涉及的行政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口头警告或者批评教育,不予行政处罚。比如交警大队在平时的执法中发现的骑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行为,行人闯红灯行为,派出所在日常辖区内的场所检查中初次发现的应急灯不亮情况,灭火器数量不足情况,都会进行提醒整改,不予行政处罚。
二、从轻处罚情况。我局要求各执法部门一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落实从轻处罚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因邻里矛盾引起的打架斗殴、损毁财物、侮辱等案件,在能够取得受害人谅解或者主动赔偿对方损失,接受调解等情形的对违法人员进行从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对于行政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能够主动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积极整改或者消除违法后果的,对行为人从轻处罚。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落实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通过该项工作的推动,将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树牢,推进和谐的警民关系。
(二)服务型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一、加强执法培训,着力打造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一是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活动。县局法制大队每周集中学习,对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等进行学习讨论,梳理出需要注意的重点,在县局法制专栏发布执法提示。每月开展法制监督员和执法骨干业务培训,对上月办理的行政案件进行讲评,对新的执法依据进行学习培训。把嵩县人民政府出台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政策贯穿到日常执法活动中。
二、是持续推行执法资格考试,并注重结果运用。执法资格考试是公安机关内部督促民警学习的一种等级考试,将其分为基本级和高级,每年的5月、11月份定期举行执法资格考试,凡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办理案件,不得安排在执法岗位工作,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得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得晋升职务、级别、警衔。近年来,我局逐渐强化对执法资格结果的运用,去年和今年组织参加考试的人数不断增加,通过率不断提高。
三、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现场观摩活动,增强服务意识。7月28日全市样板间观摩现场会在市局副局长马建平、程宏涛带领下到田湖镇指导 “非警务警情流转”样板间工作。9月26日县委书记辛俊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宋柯楠、县委常委政法书记梁智宇、县法院院长郑昆、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高惠强等到田湖镇“基层社会治理中心”调研视察,对田湖派出所“共治警务”工作充分肯定,要求对该做法和成效提炼工作经验,全县推广。
四、加大执法公开力度,广泛征求各界建议。我局在110集中宣传日及宪法日宣传活动中,把110职能、执法依据、权力清单等以版面、上网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虚心接受县人大检查组开展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情况的检查,要求各派出所在当地召开座谈会,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群众代表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指导建议。
当前,我局开展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使全体民警进一步转变了执法观念,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规范的办案程序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是,对照县政府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执法公开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主动公开模式还没有形成,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与当事人的沟通、公开不够。
二是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不够严格,不一个部门办理的同类案件处罚结果差别很大。
三是民警主动学习意识不强,依赖于县局的统一组织。
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开展,也制约了整体执法质量的提高。今后,我局将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督促改变,通过依法、规范的执法活动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立政府执法单位的良好形象。
(三)涉企执法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暨万警助万企”活动主要精神,我局以预防为主,惩处为辅的方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对企业和企业家的守法、维权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培训、隐患风险排查工作,要落在实处、落在日常;对于企业和企业家的报案和举报,要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对于影响企业周边治安环境问题及案件要高度重视,及时查处、消除影响。
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依托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整治治安、户政、出入境、交管等各项业务,开辟 “助企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企业有居住证、身份证、出入境业务办理需求50人次以上的,公安机关提供“集中办理”,对有紧急需求的企业、重点项目等提供“上门办”、“加急办”服务。
建立公安公职律师服务企业制度。组建“公安公职律师服务队”为企业在经营创新、企业管理等活动中提供刑事、行政法律咨询、风险隐患提示服务,和企业结成对子,定时实地、电话走访,促进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健全管理、帮助企业提高预防犯罪和风险化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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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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