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行政执法处理决定书的情况
2023年,财政局共计作出4个行政执法处理决定书:
1.2023年5月18日,根据嵩县纪委监委交办案件资料证据,对1家企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进行处罚;
2.2023年5月22日,根据嵩县纪委监委交办案件资料证据对2家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情形进行处罚;
3.2023年11月15日,根据嵩县纪委监委交办案件资料证据,对1家企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进行处罚。
其中2起“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处罚,已按照《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工作的通知》(洛法组办〔2022〕19号)文件精神,从轻处罚。
二、存在不足和改进方向
一是在法律宣传力度不够。二是代理机构等相关参与主体在采购活动中监督核查不够严密。
下一步,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普及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尽量避免出现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