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方便企业群众,落实县委“万人助万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提升服务效能,水利局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了《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水行政许可承诺制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细则》。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增强企业绿色发展能力,特制定以下精准服务产业发展措施。
(一)企业开展告知承诺
1、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建设单位,只需通过其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公开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提交水利行政许可承诺书,可暂不提供企业营业执业、法人身份证等材料。
3、水行政主管部门无需组织专家评审,建设单位自行邀请1名水利相关专家给出意见即可。
只要完成以上要求当天可出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建立容缺审批清单
只要企业签订提交水利行政许可承诺书,可暂不提供:申请书、请示、企业营业执业、法人身份证等材料。企业可在一周内补齐所缺材料,上传至水利局窗口邮箱或上传至水土保持方案系统中即可,无需再跑第二次。
(三)简化水利审批流程。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报告书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不含文件技术审查时间、公示时间),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不含文件技术审查时间、公示时间),对备案类建设项目当日即办。确保项目应批尽批、能批快批,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实行全程网办审批。依托“一网通办”系统,企业在线申请,水利部门实施网上审批,审批过程公开、透明,主要审批节点均可查询,大幅度缩减审批法定时限。
(五)优化监管执法方式。统筹执法安排,将双随机、专项执法、信访处置等事项进行整合,实现“一次检查,查多项事”的监管模式,避免多次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干扰。强化执法帮扶,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各项法律措施。
(六)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在执法过程中加大水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丰富执法内涵,增强普法实效,让企业知法、懂法、不敢违法、不想违法、不能违法,提高广大群众对法律的主动意识和自觉意识。
(七)深化企业服务活动。坚持“倾听民意,服务基层,解决难题,推动发展”,每季度分专题、分领域组织相关专家、股室针对性开展水利相关政策解读、技术指导,为企业提供水利专业领域免费咨询服务。
(八)加大水利监管力度。承诺制审批监管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点,我单位按照监管权限,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对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依法依规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予以处理。对生产建设单位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以及生产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按规定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实行信用惩戒。我单位坚持依法行政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坚持简化许可程序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坚持诚信鼓励与失信惩戒相结合,切实推进承诺制落地见效,惩戒失信单位优化营商环境。
(九)优化公共服务提高审批量。拓展和优化水利公共服务,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利用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推进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聚焦水利服务“好办”“快办”,推进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等企业办件高的审批流程。
(十)惠民政策水保费减半征收。疫情影响很多民营企业举步维艰,县委县政府为切实让企业得到实惠,招商引资的民营企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可实行先征后补的原则,即企业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后,可根据要求申请补贴企业缴纳费用,最高可补贴所缴纳费用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