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嵩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嵩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 2:收入决算表
附表 3:支出决算表
附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 8: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第一部分 嵩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嵩县残疾人联合会主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决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嵩县残疾人联合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五名,其中领导职数一正一副,经费形式为财政全供。内设五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康复股、维权股、计划财务股和就业服务所。各部门职能如下:
1、办公室 综合协调、督办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信息、文秘、档案、机要和机关行政等工作;
2、康复股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决防工作;
3、维权股 配合有关方面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的推进工作。
4、计划财务部 负责机关财务的日常工作,编制残疾人事业资金决算、决算;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
5、就业服务所 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 嵩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结余)均为484.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7.12万元,增长47.99%。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无障碍改造拨入支出资金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32.15万元,系财政拨款收入332.15万元。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3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6万元,占17.36%;项目支出359.7万元,占82.64%。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84.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7.12万元,增长47.99%。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无障碍改造拨入支出资金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1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7.22万元,增长124.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无障碍改造拨入支出资金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6.71万元,占98.5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59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3.95万元,占1.01%。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0.74万元,支出决算为39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无障碍改造拨入支出资金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56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8.39万元,增长32.18%。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与车补的发放。基本支出75.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宣传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3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48.7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紧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53万元,占90.88%,完成预算的66.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5万元,占9.12%,完成预算的13.1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5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业务车辆。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1万元,增长0.26%,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残保金征收会议。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1万元,下降18.09%,主要原因是紧缩开支。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个、来访人员7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系彩票公益金用于残疾人康复与就业培训。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2.53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专项业务开展配套的经费支出加大。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1辆,系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决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