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嵩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9年2月16日在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嵩县财政局局长 程远瞻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以来,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各项改革,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保持了财政预算的平稳运行。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
2018年,经县人大批准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3662万元。执行中,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83668万元,同比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8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1%。具体情况为:
(1)增值税完成14506万元;
(2)企业所得税完成5947万元;
(3)个人所得税完成1128万元;
(4)资源税完成9995万元;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313万元;
(6)耕地占用税完成18827万元;
(7)契税完成1020万元;
(8)烟叶税完成975万元;
(9)环境保护税完成1309万元;
(10)其他税收完成3667万元;
(11)专项收入完成1777万元;
(12)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3164万元;
(13)罚没收入完成4705万元;
(1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920万元;
(15)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699万元;
(16)其他收入完成716万元。
---支出预算
2018年,经县人大批准的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225698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调整后全县支出预算为355809万元,实际完成353669万元,占年调整预算的99.4%,同比增长10.5%。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9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275万元;
(3)教育支出77339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3227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2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29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308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10716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9976万元;
(10)农林水及扶贫支出97827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1657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37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35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274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5251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13万元;
(17)债务付息支出3283万元;
(18)其他支出50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预算
2018年,经人大会议批准的基金收入预算25886万元,全县收入实际完成25889万元。具体情况为:
(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69万元;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16万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1407万元;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01万元;
(5)污水处理费收入396万元。
---支出预算
经县人大批准的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0725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调整后全县支出预算为55455万元,实际完成51889万元,占年调整预算的93.6%。具体情况为: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4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40594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6万元;
(5)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135万元;
(6)其他支出3058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20.65亿元(一般债务14.85亿元,专项债务5.80亿元)。
截至2018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6.33亿元(一般债务10.95亿元,专项债务5.38亿元);全县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0.35亿元;全县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0.14亿元,债务限额控制在标准限额以内。
(三)落实县人大决议与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18年,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人大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坚持依法理财,规范预算执行,加大民生投入,深化财政改革,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财政收入实现新增长。落实收入责任,提高收入质量。2018年财政总收入完成1095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668万元,比上年增长12%;税收收入完成58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70.1%;
二是财政支出实现新突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财政支出实现新突破。2018年,全县财政总支出累计执行405558万元,同比增长15.6%;
三是向上争取资金展现新作为。掌握政策信息,依托项目,立足县情实际,努力向上争取资金。全年向上争取资金32.86亿元,增长7%;
四是财政改革取得新成就。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财政改革取得新成就。全县财政独立核算单位当年资金直接支付269641万元,直接支付率97.3%;加强投资评审管理,评审财政投资项目1141个,评审金额283607万元,审减资金35232万元,审减率12.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年共采购项目1247个,批复采购金额15.26亿元;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
五是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积极筹措资金,助力脱贫攻坚,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全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6405万元,安排项目703个,支出43253万元,支出率93.2%;全年易地搬迁资金64086万元,支出50470万元,支出率78.8%,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到位,发挥成效;
六是资金监管实现新规范。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以及全县16个乡镇和23个县直单位的三公经费运行、公务卡使用情况检查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县80个预算单位的9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自我评价,从中选取了20个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评价资金3.9亿元。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县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虽然财政收入增速提高,总量平稳增长,但财政规模依然较小,可用财力不足;二是税源结构单一,拉动性新增税源少,收入结构有待优化;三是政策性减税减费因素较多,组织收入难度加大;四是政策性支出增长较快,保障和改善民生压力大,收支矛盾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2019年预算(草案)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突出聚力增效,支持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预算(草案)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集中财力,保障重点;
(2)依法理财,规范管理;
(3)突出绩效,科学引导;
(4)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2019年全县收支预算预安排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10%编列,预期目标为9202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4420万元,非税收入27608万元,税收比重70%。
2.支出预算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92028万元,上级补助为163753万元,上年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214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86万元,共计安排支出259907万元。主要支出科目及重点支出项目预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48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689万元;
(3)教育支出56246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1888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43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92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37595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5077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3529万元;
(10)农林水支出44610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6495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427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8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857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7179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65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2万元;
(18)预备费2599万元;
(19)其他支出655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300万元,加上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9268万元、上年结转3566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313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预安排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4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11185万元;
4、农林水支出257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2689万元;
6、其他支出2267万元;
7、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028万元。
2019年我县年度预算草案批准之前,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4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必要的民生支出等。
三、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提高财政发展质量。一是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下财政发展的特点,主动加大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研究,精心谋划当前财税工作,健全完善综合治税收入保障机制,明确税务部门、各乡镇、各非税收入单位的目标任务,细化收入目标到月、到人,确保财政收入按月、按进度均衡入库;二是成立财政收入征管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三是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开展重点税源调查,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在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的基础上,确保财税收入稳定增长。
(二)落实支出责任,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一是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按照进度实现均衡支出;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县重点支出;三是严把支出关,按照上级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
(三)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一是掌握政策,
理解政策,利用政策向上争取资金;结合实际,包装项目,利用项目向上争取资金;二是按照上级规定盘活存量资金,对超过两年的仍未使用的资金收回国库,重新安排,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对平台公司的改制,运作资本和项目,积极推行PPP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提高政治站位,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强化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应急处置和考核问责,严控债务增量,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按照县委、县政府上报的债务化解方案,积极化解债务;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保障脱贫攻坚支出需要,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实施碧水蓝天工程,着力支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五)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完善资金使用拨付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资金拨付流程;二是在项目的立项、评审、招标采购、实施进度和最后的验收审计等各个环节,严格手续,严格把关;三是加强对各乡镇、各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预算绩效监督检查和财务专项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监督管理。
(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财政资金运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投资评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改革;二是按照上级的要求,编制中期财政规划;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既能够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财政管理制度,优化财政管理流程,推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切实提高县乡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19年将是我县财政工作极为艰难的一年,面对异常严峻的财政形势,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