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9年财政预算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突出聚力增效,支持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集中财力,保障重点;
(2)依法理财,规范管理;
(3)突出绩效,科学引导;
(4)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二)2019年全县收支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10%编列,预期目标为9202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4420万元,非税收入27608万元,税收比重70%。
2.支出预算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9202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共计安排支出259907万元。主要支出科目及重点支出项目预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48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689万元;
(3)教育支出56246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1888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43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92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37595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5077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3529万元;
(10)农林水支出44610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6495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427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8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857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7179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65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2万元;
(18)预备费2599万元;
(19)其他支出655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300万元,加上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9268万元、上年结转3566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313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预安排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4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11185万元;
4、农林水支出257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2689万元;
6、其他支出2267万元;
7、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028万元。
二、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上级财政提前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182048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81214万元,基金预算9268万元。我县人大会后,又收到部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民生县级配套资金、上解上级支出,上级提前告知有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已经安排到各项目单位。
三、政府债务情况
严控政府债务规模,科学编制年度债务收支计划,按照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将政府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2065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852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8021万元。(2019年债务限额暂未下达)2019年初嵩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68142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63317万元(一般债务余额10947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3844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459万元、政府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1366万元。全县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控制在标准之内。
2018年度,省政府转贷嵩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1807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30316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11491万元。2018年债券还本付息额为14581万元,其中:本金10342万元,利息4239万元。2019年度,嵩县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为674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预算371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预算105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预算1978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原则上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不能高于2013年控制数4286万元。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2659万元,比上年同期2638增长0.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公务接待费8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同期增长11.5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同期下降16.91%,公务用车购置比上年同期增长60.70%。
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通过减少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购置等措施,切实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五、2019年度年初绩效预算情况
对于2019年的预算,各部门要编制2019年度项目绩效预算,设置项目绩效目标,规范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年度结束后对上年每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我评价,并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同时完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提升财政重点评价质量。从2019年起,每年在开展预算绩效自我评价的同时,要选择一定数量的重点项目进行重点评价。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嵩县表格没有数据,以空表进行公示。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嵩县表格没有数据,以空表进行公示。
八、财政扶贫资金
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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