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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9-03-04

  嵩县水利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一九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嵩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嵩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嵩县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政府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有关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订水利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和跨乡镇中长期水供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的防洪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控制全县因水量过度开采而造成的地面沉降管理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编制、审核全县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必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八)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道、库区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

  (九)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县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十一)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的高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水利科技、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科技、水利信息化、干部职工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四)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六)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全县水利投资、价格、税收、信贷经济调节措施和国有水利资产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水利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经营管理进行宏观调节;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水利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七)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嵩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嵩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二级单位预算,分别是:

  嵩县水利局机关

  嵩县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

  嵩县河道管理所

  嵩县抗旱服务队

  嵩县伊南伊北渠灌区管理所

  嵩县青沟水库管理所

  嵩县白云山水库管理所

  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嵩县河长制办公室

  第二部分 嵩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收入总计2386.30万元,支出总计2386.3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6.25万元,增长31.8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收入合计2386.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6.3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支出合计238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2.62万元,占74.70%;项目支出603.68万元,占25.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386.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76.25万元,增长31.8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无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86.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万元,占0.36%;卫生健康支出2.95万元,占0.12%;农林水支出2370.49万元,占99.34%;住房保障支出4.31万元,占0.1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6.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1.52万元,基本工资615.68万元、津贴补贴191.67万元、奖金187.01万元、伙食补助4.40万元、绩效工资72.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84万元、住房公积金91.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25万元、离休费8.18万元、退休费19.63万元、生活补助16.15万元;公用经费864.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76万元、印刷费30.86万元、手续费0.58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12.60万元、邮电费10.44万元、差旅费40.37万元、维修(护)费30.00万元、会议费11.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委托业务费5.13万元、工会经费16.94万元、福利费42.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20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524.0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6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水利局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1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8万元,下降33.2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无差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1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13.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1万元,较上年下降7.09%,主要原因:压缩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无差异。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57.14%,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控接待标准,确保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县水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0.3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10.34万元,下降12.82%,主要原因: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579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57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30万元。

  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2386.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12.1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0.50万元,支出总额603.6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嵩县水利局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车1辆。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附件:嵩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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