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政法委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一九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嵩县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嵩县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嵩县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面性部署,督促贯彻落实;
(三)协助县委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度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负责接待和督促办理涉法信访案件;
(六)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全县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按照规定程序管理、任免政法部门中层干部;
(九)指导乡(镇)、县直各单位的政法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嵩县政法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政法委2019年预算属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嵩县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政法委2019年收入总计342.99万元,支出总计342.9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9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涨12.39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政法委2019年收入合计34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2.9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政法委2019年支出合计34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59万元,占89.97%;项目支出34.4万元,占10.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42.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2.39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工资福利增长10.01万元(含全县99名巡防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增长2.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长0.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无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42.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35万元,占55.79%;公共安全支出151.63万元,占44.2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9.30万元,基本工资50.19万元、津贴补贴36.66万元、奖金14.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2万元、医疗保险缴费6.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9万元、住房公积金9.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63万元、退休费1.6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万元;公用经费1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0万元、印刷费1.82万元、邮电费3.50万元、差旅费5.81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工会经费1.74万元、福利费1.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政法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政法委2019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政法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无差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14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无差异。
(三)公务接待费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无差异。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县政法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9.2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无差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相关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
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34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9.3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28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34.4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嵩县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本单位2019年度所有部门预算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