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九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县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操作方案和规范的制定;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于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六个科室,包括:办公室、建设工程科、政府采购科、土地矿产科、产权交易科、信息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嵩县公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2018年度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1.1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1.10万元。主要原因是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初单位职工都属于借调关系,人员还未正式调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2017年未做预算,未做决算。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95.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02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2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5万元,占78.21%;项目支出28.16万元,占21.79%。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1.10万元。与上年度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1.10万元。主要原因是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未做决算。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9.2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未做决算。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98万元,占78.93%;教育(类)支出2万元,占1.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4万元,占11.4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3.78万元,占2.92%;住房保障(类)支出6.62万元,占5.12%。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54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7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增加55.67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6.10万元(追加经费及评审专家费);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37万元(人员增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0.5万元(人员增加);4、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7万元(人员增加);5、教育支出增加2万元(人员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与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35.23万元,完成预算的39144.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5.14万元(追加经费及评审专家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84万元,完成预算的156.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37万元(人员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8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115.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0.5万元(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92万元,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预算的134.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7万元(人员增加)。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2万元(人员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78万元,支出决算为66.75万元,完成预算的119.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0.97万元(追加经费)。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02万元、津贴补贴12.61万元、奖金8.32万元、绩效工资4.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7万元、住房公积金6.62万元;公用经费10.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2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工会经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100%,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总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用油、维修养护、保险、过路费、停车费等。2018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多1.5万元,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初单位无正式人员,未做预算决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公共交易中心汇总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组团0个、来访人员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0万元。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以“部门职责—工作活动”为依据,确定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好的基础。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积极谋划预算项目库建设,完善预算项目库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单位动态项目库,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实现财政资金的科学配置和有效整合。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