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嵩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嵩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好半年、年度污染物总量核查工作。完成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总量减排考核。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均小于20吨/年的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审批颁发。负责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的初始审查。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省和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监督和指导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的环评工作。
(六)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并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拆除审批。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区规划,提出新建的各类自然保护区规划意见。协调、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和农村生态保护工作。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洛阳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负责环境监察、排污申报工作。制定落实年度环境监察计划。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的现场监察。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应诉及赔偿工作。负责环境纠纷的调处和环境信访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建筑噪声排污申报登记核准。
(十一)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执行国家、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质量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二)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全县有关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三)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员、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职工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系统的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按照县财政部门要求,现将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二、机构设置
嵩县环境保护局部门内设机构三个,包括:嵩县环境保护局、嵩县环境监察大队、嵩县环境监测站。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嵩县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2个,具体是:
1.嵩县环境保护局本级
2.嵩县环境监察大队
3.嵩县环境监测站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具体表格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嵩县环境保护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18.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1.89万元,增长41.17%。主要原因是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收入和支出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37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8.0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03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87万元,占53.92%;项目支出939.26万元,占46.0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18.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1.89万元,增长41.17%。主要原因是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收入和支出有所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8.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9.07万元,增长22.1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支出有所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2万元,占0.57%;卫生健康(类)支出5.14万元,占0.25%;节能环保(类)支出2013.90万元,占98.81%;住房保障(类)支出7.57万元,占0.37%。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1万元,支出决算为2,03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6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年度内有人员调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7万元,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年度内有人员调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9.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持续深入,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单位运行费用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8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属于上年度结转资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75万元,支出决算为90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持续深入,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单位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费用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9.0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有关要求,年度内追加了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和费用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8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有关要求,年度内追加了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和费用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2.4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有关要求,年度内追加了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和费用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98万元,支出决算为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年度内有人员调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8.8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69.03万元,增长6.7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因公出差较多。其中:人员经费76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5.50万元、津贴补贴107.30万元、奖金104.47万元、绩效工资1.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2.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96万元、住房公积金74.3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6万元、生活补助20万元;公用经费32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18万元、印刷费30.79万元、咨询费54.50万元、水费3.62万元、电费37.36万元、邮电费8.17万元、差旅费40.77万元、维修(护)费58.55万元、租赁费4.40万元、培训费2.06万元、公务接待费21.36万元、工会经费12.73万元、福利费4.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3万元、其他交通费1.3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8.86万元,支出决算为70.99万元,完成预算的71.8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14万元,完成预算的53.57%,占45.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86万元,完成预算的129.53%,占54.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32.14万元,完成预算的53.5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工作中尽量拼车,减少出车频次。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14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用油、维修、保险、过路费等费用。2019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27.56万元,下降46.16%,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工作中尽量拼车,减少出车频次。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8.86万元,支出决算为38.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无差异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谈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8.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环保部门工作督查检查等。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中央、省、市检查督查组等)团组260余个、来宾(检查督查组人员)2600余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9.22万元,增长31.11%,主要原因:一是因污染防治攻坚任务重,上级督查交叉检查多,接待费用增长;二是因财政资金紧张,2018年部分接待费到2019年才结账清算。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按照《河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对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进行了预算资金绩效评价。
2019年,我部门(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69.2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9.58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金额242.4万元。其中,进行项目绩效自评1个,自评金额242万元;纳入重点绩效评价(部门评价或财政评价)0个,评价金额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和社会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有效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财务收支平衡,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整体支出平稳较好地实现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目标。综上所述我单位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减少开支。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0.13万元,增长0.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开支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0.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3.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4.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4.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 ?附件:嵩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