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嵩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嵩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制定、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正常运行。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按相关规定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疗、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检查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的监督检查。推动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推进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嵩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3个,包括: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医药服务保障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股。另设有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嵩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成立,为2019年新增部门决算单位。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嵩县医疗保障局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个,具体是:
1.嵩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2.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具体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27.48万元。主要原因是嵩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成立,为2019年新增部门决算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3,02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7.4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62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5万元,占5.01%;项目支出1542.08万元,占94.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27.48万元。主要原因是嵩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成立,为2019年新增部门决算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3.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主要原因是嵩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成立,为2019年新增部门决算单位。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3.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万元,占0.15%;卫生健康(类)支出1619.30万元,占99.75%;住房保障(类)支出1.53万元,占0.10%。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23.33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为1542.08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0.02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事务管理(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09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40万元、津贴补贴4.07万元、奖金4.03万元、绩效工资0.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2万元、住房公积金1.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8万元、医疗费补助3.6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3万元;公用经费48.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64万元、印刷费5.40万元、邮电费0.62万元、差旅费3.65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1.9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调整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于2019年成立,故年初无预算数,现预算数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于2019年成立,故年初无预算数,现预算数为调整预算数。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调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部门于2019年成立,故年初无预算数,现预算数为调整预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部门于2019年成立,故年初无预算数,现预算数为调整预算数。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部门于2019年成立,故年初无预算数,现预算数为调整预算数。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9万元。主要用于会议和检查工作用餐。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个、来宾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部门于2019年成立,故年初无预算数,现预算数为调整预算数。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中心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金额1542.08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和社会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有效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财务收支平衡,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整体支出平稳较好地实现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目标。综上所述我单位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48.75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型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 ? ?附件:嵩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