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嵩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嵩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代表着国家和人民的意志,担负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神圣职责。
人民检察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人民检察院职权:1、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4、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行使法律监督;5、对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6、对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的执法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嵩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检察技术信息科)、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嵩县人民检察院为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是嵩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26.8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7.39万元,下降18.66%。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度结转结余金额较大;二是业务部门转隶,办案数量减少,办案开支降低。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12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6.62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05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3.53万元,占91.53%;项目支出89.2万元,占8.47%。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26.8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7.4万元,下降18.66%。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度结转结余金额较大;二是业务部门转隶,办案数量减少,办案开支降低。
五、 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2.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0.33万元,下降27.05%。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度结转结余金额较大;二是业务部门转隶,办案数量减少,办案开支降低。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2.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万元,占0.10%;公共安全(类)支出936.70万元,占88.9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36万元,占5.54%;卫生健康(类)支出24.60万元,占2.34%;住房保障(类)支出32.03万元,占3.04%。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9.43万元,支出决算为1,05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赔偿费用为中央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数额为0万元,按照实际支出数列支决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71.21万元,支出决算为70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部门转隶,办案数量减少,办案开支降低。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类支出金额较少,支出经费为年中追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8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存在跨年度支出业务。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资、调资。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70万元,支出决算为5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调出支出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资、调资。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9.82万元,支出决算为3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调出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3.5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479.53万元,减少33.23%。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转隶县纪委,各项经费支出均减少。其中:人员经费73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9.94万元、津贴补贴113.70万元、奖金121.70万元、绩效工资47.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42万元、住房公积金34.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68万元、退休费13.87万元、生活补助63.32万元、救济费4.21万元、医疗费补助0.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万元;公用经费22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11万元、水费2.26万元、电费11.03万元、物业管理费3.24万元、差旅费1.28万元、维修(护)费11.63万元、培训费2.14万元、劳务费115.07万元、委托业务费3.24万元、工会经费4.90万元、福利费8.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存在差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4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上年度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5.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过小,年度中间追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4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加油、维修和保险的支出。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25.46万元,下降60.20%,主要原因是加大力度对三公经费的控制。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度无差异。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上年度决算数无差异。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052.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36.3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7.16万元;支出项目共2个,支出金额89.2万元。其中,进行项目绩效自评2个,自评金额89.2万元;纳入重点绩效评价(部门评价或财政评价)0个,评价金额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我院转移支付资金204万元,中央拨付127万元,省级拨付77万元;其中转移支付业务办案费144万元,支付89.2万元,结余54.8万元;转移支付装备款60万元,已完成装备采购项目申报。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334.33万元,支出决算为22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16万元,较上年度相比,增加8.92万元,增长4.09%。变动的主要原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型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5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