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一、背景情况
为了科学应对可能发生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迅速联动社会救援力量,保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步调、协同作战,提高全社会处置火灾事故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火灾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消除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河南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豫政办[2014]15)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修订、完善,最终形成了比较完善、系统的《嵩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起草过程
2020年3月,嵩县消防救援大队着手起草《预案》,先后征求了各乡镇消防安全负责人、各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单位的意见,结合相关单位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县应急管理局专家组进行评审,2020年6月4日,经县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嵩政办〔2020〕13号)。
三、主要内容
《嵩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共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值班备勤、应急响应、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等7部分。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了科学应对可能发生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迅速联动社会救援力量,保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步调、协同作战,提高全社会处置火灾事故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火灾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消除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河南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豫政办[2014]15)和《嵩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3、工作原则: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依法规范、科学决策;以人为本、高效处置。
4、灾害分级: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
5、适用范围:嵩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调集相关联动力量处置的较大火灾事故(森林火灾除外)及需要由县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者超出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领导机构
2、办事机构
3、现场指挥机构
4、专家组
(三)值班备勤
指挥部成员单位平时要加强值班备勤和装备器材维护保养,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指定一名具体联络人和联络电话、传真等,确保一旦接到出动通知,能迅速组织本单位人员和装备到场协助火灾事故的处置。
(四)应急响应
1、响应
2、指挥处置
3、应急升级
4、指挥与协调
5、应急结束
6、响应终止
7、善后工作
8、信息发布
(五)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
2、装备物资保障
3、医疗卫生保障
4、交通运输保障
5、车辆保障
6、通信保障
7、经费保障
(六)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县指挥部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应急联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火灾事故应急联合实战演练,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修改完善意见,以及灭火应急救援装备、设施的维护、更新等方面的建议,视情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县政府审批。各乡(镇)政府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或修订本地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七)附则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制定。
2、预案解释
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构
嵩县消防救援大队,解读人:马文龙,联系方式:66312119。
相关链接: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